国有资产进场前的清产核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15:53 467 人看过

(1)企业提出申请;(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3)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4)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益提出鉴证证明;(5)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益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7)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8)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9)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同时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复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如是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则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及时通知其他有关各方;国资委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其子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重大产权变动的,可以由所出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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