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土地的基本国策,我国关于土地的政策主要有:
(1)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国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农业、林业、牧业、工业、城市和居民住宅建设等各类用地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量、耕地保有量,对各类用地进行控制,尤其是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控制,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建设用地总量进行控制。
(2)土地集约利用政策。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土地利用要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率,充分发挥土地使用的效益和使用功能,减少土地的闲置和浪费。
(3)土地有偿使用政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要逐步减少划拨使用土地的范围,扩大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除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划拨外,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国企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经过地价评估,也要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有偿使用,建立起土地使用者的自我约束机制。
(4)节约用地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都必须注意节约用地,可以少占地的,不得多占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防止宽打窄用,占而不用,防止闲置浪费土地。
(5)保护耕地政策。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国家征用耕地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建设占用耕地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者开垦与所占用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以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的耕地进行严格保护。
(6)保护土地环境政策。国家鼓励开发未利用的土地,但必须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盐碱化,防止土地污染;禁止破坏土地;向耕地倾倒城市垃圾、污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应制定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7)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政策。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享有的土地权利经依法确认,就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承包经营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应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调整承包土地,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8)从严管理土地政策。我国人多地少,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是事关全中国大局和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大问题。针对我国的国情,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我国的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必须是十分严格的。”因此,在我国必须实行从严管理土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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