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有联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1:43:46 307 人看过

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有联系吗?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征收补偿协议是有联系的,两者都是与征收补偿有关的文书,而两者的区别是征收补偿决定是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的,而征收补偿决定是在双方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时,由征收人单方面作出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

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第一、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第二、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第四、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3、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尽早的履行合同。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曾经有一位企业客户来咨询律师,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家企业和政府关于所有的补偿条件都已经谈妥了,企业也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但是政府以补偿协议需要上级审批但项目等不及为由,要求企业先行拆迁设备和厂房,并证待上级批准后会将拆迁补偿款和合同一起给企业。企业拆除设备后,政府却告知,项目规划有所变动,暂时用不着企业这块地了。因为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保护,企业自行拆除设备的损失经过几年的交涉,不仅得不到解决,甚至至今连明确的赔偿数额也确定不下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是否存在关联?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征收补偿协议之间存在关联。两者都是与征收补偿有关的文件,两者的区别在于,征收补偿决定书由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签署,而征收补偿决定书则由征收人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单方面作出征收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
    2023-05-02
    373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是否存在关联?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征收补偿协议之间存在关联。两者都是与征收补偿有关的文件,两者的区别在于,征收补偿决定书由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签署,而征收补偿决定书则由征收人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单方面作出征收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
    2023-05-08
    283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一、概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过程中,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价格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二、维护公民权益的盾牌征收补偿决定可以说是防止公权力侵犯私益,维护公民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理由如下:1、征收补偿决定,是在缺少征收补偿协议情况下,政府拆除房屋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避免了野蛮的无补偿拆迁;2、征收补偿决定必须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数额依照补偿方案而行。补偿方案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甚至要经过听证质证,这保证了被拆迁人的权益;3、征收补偿决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做出,也是对房屋征收部门的一次监督;4、征收补偿决定作为政府具体的行政行
    2023-03-23
    172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一、概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过程中,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价格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二、维护公民权益的盾牌征收补偿决定可以说是防止公权力侵犯私益,维护公民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理由如下:1、征收补偿决定,是在缺少征收补偿协议情况下,政府拆除房屋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避免了野蛮的无补偿拆迁;2、征收补偿决定必须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数额依照补偿方案而行。补偿方案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甚至要经过听证质证,这保证了被拆迁人的权益;3、征收补偿决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做出,也是对房屋征收部门的一次监督;4、征收补偿决定作为政府具体的行政行
    2023-04-27
    336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无效的条件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效与无效的条件是什么?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有效的条件从实质上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的性质为合同,因此,只要满足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该协议(决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内容,该协议(决定)便有效:(1)签订协议(决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2)该协议(决定)必须有对价,即互为有偿;(3)该协议(决定)的内容及形式合法;(4)签订协议(决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无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该协议(决定)便无效:(1)被征收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协议的当事人不在征收范围内;(3)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7)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
    2023-05-05
    266人看过
  • 没有签补偿协议,可以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吗?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对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求提高房屋征收补偿的诉求需要符合当地经济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征地拆迁需要持有关材料先向市级、县级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对公众进行公式。与被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一、房屋拆迁补偿合法程序一般是先由房屋征收单位拟定补偿方案,征收所在地政府组织进行补偿安置论证,征求民众意见,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民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提出,有关部门根据征求情况修改意见并且公布,在我们维权中,出现民众提出的意见,拆迁方基本不会采用。如果需要召开听证会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这里要明白,不是所有的征地拆迁都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一般是出现在旧城或棚户区改造,并且大部分被拆迁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的今天
    2023-04-06
    8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7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就房屋征收事宜(如安置补偿情况等)的一些书面约定。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包括如下的内容。 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如征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被征收人的姓名、住处、通讯地址等情况。 2,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位置、建筑面积、结构楼层、装修及周边环境等。 3,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应由评估机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1
      房屋征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法律意义上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所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协议约定履行。不可以讲当时对协议不理解为借口拒不按协议执行。协议约定不明确不完整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序良俗双方协商补充完善。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对房屋征收选择产权调换的,必须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并与选择安置的新房的价格互找差价。通常情况下被征收人在办理新房入
    • 征收决定与征收补偿决定的关联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1
      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房屋征收先要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现场征求公众意见30天以上,确认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在规定期限内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不能达成《房屋补偿安置协议》,这时才能作出《房屋补偿决定》。 通常房屋征收决定中规定的房屋征收期限在三个月以上。所以说人民政府不能同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补偿决定》。
    • 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4-07
      在《拆迁条例》施行期间,有关拆迁补偿问题,是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就有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签订协议,因此,协议双方的当事人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协议的性质属于民事合同,一方反悔依法而起诉的,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征收条例》施行后,签订协议的主体一方是政府,另一方是被征收人,协议双方的当事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此时的征收补偿协议是属于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当事人反悔应提起行政诉讼,
    •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5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