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是否享受补偿款征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09:01:32 258 人看过

不能,人死后其民事权利就随之消失,无法享受征地补偿。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划分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进行划分。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通俗来说,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和“能不能”的问题。前者是说有没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后者是说能不能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农村老人死后能领取养老金吗

农村老人死后不能领取养老金。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除政府补贴外。继承人只能继续领取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而不报告死亡,将形成骗取养老金的行为,并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老人死后,就不能再领了。申报老人死亡,继承人一次性取出剩余资金,不能假装老人还活着领取养老金,否则构成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三、人死了他债务怎么办

人死了债务不会随之消失,债务人死亡后,其生前的债务用遗产清偿。因为我国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但是以债务人的遗产为限,超过遗产范围的债务,债务人的继承人没有义务清偿。首先建议债权人收集好证据材料,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其次建议债权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范围相关文章
  • 离婚后是否享受农村土地补偿
    1、离婚后是否享受农村土地补偿如果离婚后迁出户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因您没有被征地村集体的户籍而不予补偿第48条,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新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一)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土地补偿费一般为征地前三年耕地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十倍(II)。征地安置补助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被征地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每一个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年均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三)刚刚播种的作物的苗木补偿标准,生产成本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对于种植作物,最高补偿额应以第一季度的产值为基础。能够收获粮油蔬菜苗木的,不予补偿
    2023-05-07
    214人看过
  • 人死了还会享受土地补偿吗
    若一个人不幸离世,那么其在拆迁过程中所获得的赔偿款项仍然存在。此项赔偿权益将依照法律规定由逝者的直系亲属(如子女)予以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向政府索取赔偿的权利得以延续,而即便在债务人逝去之后,其享有的债权亦可依法转让给其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若是被拆迁者生前无直系亲属,则该笔财产应归属政府所有。拆迁补偿乃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所给予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一种赔偿方式,其形式可以为货币赔偿,亦可能选择实施房屋产权调换,当然,也有可能选择将上述两种方式结合起来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15
    191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能否享受征地补偿?
    房屋拆迁但是没有房产证可以获得全额补偿的情况:1、历史存留的房屋。法律上有法不溯及以往原则,这是我国法律制度基本原则之一,也可扩充至行政时效原则。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少的手续就可建成,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可以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不能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买,风险极大。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
    2023-07-05
    393人看过
  • 媳妇是否应享有婆家征地补偿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没有取得婆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征地补偿的,不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公婆家暴儿媳妇可以告他吗可以起诉。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的规定,遇有家暴,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具体法律条文附后。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
    2023-07-03
    54人看过
  • 征地补偿能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目前还没有“有征地补偿的,取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政策。但是,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是动态管理的,也就是说,最低生活保障已经设定了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线(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您当地的计算)。如果今年的收入超过水平线,则调出;如果低于水平线,则计入。由于征地补偿,本版收入水平可能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故当年取消。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咨询,然后再解释清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具体来说,它以以下方式分布:1。土地补偿——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在承包期内,已婚、离异、丧偶的妇女在新居未取得承包地的,还享有在母亲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补偿权。如果发生纠纷或者补偿对象不明确,首先要明确谁真正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原始资料。口头转让协议或者书面转
    2023-05-31
    53人看过
  • 土地征收款五保户是否享受
    土地征收款是补偿被征收土地的居民的,如果五保户的地被征了是能享受的,没被征的话则无权享受。一、土地确权后征地款归谁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款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确定归谁。维持被征收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所进行的,必须要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来确定,还需要按照公开的原则确定。一、土地确权证办理如下: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2、调查摸底,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3、实测确认,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4、登记颁证,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5、建立档案,镇、村级要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档案,县级逐户建立起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档案;6、检查验收,逐级开展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经费拨付是否及时、合同证
    2023-06-25
    309人看过
  • 犯人服刑期间有权利享受征地补偿款吗
    犯人服刑期间是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认定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间标准就已经限定,即只有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之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分配权利,在这之后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就不应参加分配。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订,并在充分征求有关权利人的意见之后,报政府审批,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时间应以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对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下达的批复之日为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在该解释中出现的一个新名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一
    2023-06-15
    340人看过
  • 继子女能否享受继父所在地征地补偿?
    亲子女和继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同等的土地补偿?昨日,石首市绣林办事处车落岗村村民李女士拨称,村里现在征地,按照人口给予相应的征地补偿,但对于重组家庭的补偿款,还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李女士称,自己是重组家庭,与前夫育有一女。2010年,她的女儿才在车落岗村落户。如果按照人口给予相应的征地补偿款,我女儿应该是可以领取补偿的。李女士认为,继子女应该与亲子女享有同等的补贴待遇。征地补偿政策是否有考虑此种情况?记者询问了石首市绣林办事处车落岗村。一张姓书记告诉记者,土地补偿的发放是按照村规民约的方式,全由村民自发协商,每个组的情况不一样,每个组里的分配方式也不一样,村委不纳入任何主观意见。这是集体协商的事情,李女士可以直接向她组里的组长反映此情况,如果经过协商,得到组里村民的同意,才可发放征地补偿款。
    2023-06-08
    348人看过
  • 老宅基地拆迁后能否享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
    经查,您本人户口一直不在大圩镇,且从未在慈云村居住过。根据《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征地转户范围内的房屋按征地转户在册人口进行补偿安置;属征地转户拆迁范围内祖居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并经村委会证明,按征地转户人口认定:房屋必须具有合法证照或在拆迁范围内有过承包地的;房屋系祖辈遗产,明确为产权人所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一直居住的房屋,且无其他房屋。综上,您既不符合常住户的安置标准,也不符合祖居户的安置条件。您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向区住建局咨询。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Q4&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该
    2023-08-17
    61人看过
  • 您是否有权享受户口迁出村的征地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征地方案确定时,户籍已集体迁出村的,移民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
    2023-05-31
    48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的受领人群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地补偿款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
    2023-07-07
    56人看过
  • 公职人员什么时候享受征地补偿
    公职人员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无论公职人员属于村集体中的一员还是因个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被征收的,都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费用。一、高速公路上占用耕地补偿金标准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因为一般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规范,无论是高速公路占地拆迁还是其他项目拆迁,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合法补偿,至于是否合法合理则需要看其是否充分尊重民意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如果不合理建议依法维权。二、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吗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是需要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也是需要赔偿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
    2023-06-23
    44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哪些人不享受
    1、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2、现在动迁时是以房子为基础,户口数为准,动迁时一定要所有居住人签名同意的,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3、实际居住的人能享受动补偿,空挂户口一般是不能享受动补偿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已经被动迁安置过不能再享受。一、《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第十三
    2023-03-31
    398人看过
  • 哪些人不享受征迁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知,对于补偿安置的对象一般的认定标准为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根据各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对于安置对象的认定也是不同。通常有以下划分标准:农村或非农户口、村民资格、是否在本村居住、是否外嫁、是否在外就读户口迁出、宅基证的有无、宅基地的来源等。因此,应当根据被征收范围内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在该地区具体有哪些人不符合安置条件。
    2023-04-15
    8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更多>

    #遗产范围
    相关咨询
    • 人死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3
      人死后是不能否享受补偿款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 哪些人能享受征地补偿款, 地哪儿的人都是可以享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
    • 在农村土地征收期间死亡的,是否享受征收补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5
      对涉及死亡人员安置补助费的处理应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员在实际上已不再占有耕地,从而不能作为安置对象,不能分得征地安置补偿款,也不会发生继承的问题;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员,应当将其计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围之内,应当享有分得安置补偿款的权利,其所应得的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 征地补偿款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吗?农村能否享受双倍征地补偿款?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般来说,对于没有按家庭承包分配到户的土地,如果被征收,则征地补偿款应属于集体收益。集体收益的分配方案应该由村民会议决定。独生子女不能享受双倍的征地补偿款,除非村民会议决定如此分配。
    • 出嫁女是否应该享受占地补偿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