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土地确权的成果与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34:23 296 人看过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属于谁,是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不是属于农民朋友个人所有,同时在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意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农村的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确权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在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现在为大家总结土地确权的所有疑问及解答。1、主动放弃过土地现在想要回能否确权?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因农业税费负担重,少数农户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未承担农业税费义务,经核实无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可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2、当时未承包到户的土地如何确权?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已经承包到户的村组小农场或集体土地,可按二轮承包时实际发包到户的面积确权登记,未承包到户的原则上暂不确权登记,归集体所有。3、分地时户口不在但又签回的如何确权?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户口外迁不在册或按当时政策不符合分田条件的农户或人员,目前户口仍在外地或已回迁,要求分田的,暂不处理。4、子女分户的如何确权?承包农户因子女结婚要求分户的,由承包双方出具书面分割协议,在协议分户后分割的承包面积,予以分户确权登记。5、出嫁女
    2023-05-04
    1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农村土地确权的18个秘密!不清楚土地确权可能会变少!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辽宁乡广强调:很重要)。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对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
    2023-05-04
    30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常见问题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以实际情况为准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对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
    2023-05-05
    25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热点问题
    1、对于子女分户的如何确权?这里应该指的是儿子成家后与老子分家的,由承包双方出具书面分割协议,也就是村委会和户主,在协议分户后分割的承包面积,予以分户确权登记。就是说,您和你儿子商量好,怎么分,然后按这个分。2、对于离婚的如何确权?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如果对承包地分割没有异议的,并提出分户申请的,分别予以确权登记。3、对于出嫁女和入赘女婿如何确权?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间,除死亡绝户(也就是家里无儿无女的)、全家迁入设区市的农户外,承包地共有人原则上仍按二轮承包时的共有人登记,但在土地经营权证书备注栏注明农户人员变动的情况。出嫁女、入赘女婿婚后在现生活家庭的,作为承包共有人登记,本人如提出在娘家有承包地经营权主张的,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娘家无任何异议,可在娘家进行确权登记。4、对于孤寡、单身户、五保户如何处理?农村二轮承包时,因无能力种田、村组照
    2023-05-05
    4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典型问题
    目前各地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着,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为确实保障农民的利益,让农民更深刻的了解国家土地确权政策法规,特节选出以下存在的十大典型问题: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包括哪些内容?工作内容包括:承包地块测量、承包农户权属调查、数据建库和检查、档案整理并扫描入库、办理登记手续、证书印制与套打。二、二轮承包时因地块质量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在二轮承包时因地块质量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土地,按实际的面积对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三、在完成土地二轮承包后有进行小调整的怎么确权登记?二轮承包后,个别地方因政策性移民、国家征用土地、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占地等多种原因,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并已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承包地进行小调整的,以农民认可为原则,补充审批手续后,按小调整后的承包关系确权登记。四、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的如何确权登记?承包期内,因
    2023-05-05
    35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常见问题有哪些
    1、意识不足导致动力不足目前,农村的大多数青壮年走到城市打工,而留在农村的很大一部分都是老弱病残,他们知识有限,他们普遍认为只要有土地,能够种田就行,并不关心土地的归属问题。由于对于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他们对于该项工作的参与度并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就这造成了政府相关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单方面努力的局限,导致了工作动力不足,许多需要从农民自身来了解、调查的问题就出现了困难,严重影响了确权工作的进度。2、问题得不到解决,最新问题得不到改善农村土地问题由来已久,归属问题得不到最终确认,尽管相关工作人员在确权过程中会调阅很多历史资料、数据,但是时间是不断发展的,农村的土地归属情况也是不断变化的,很多深层次的历史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部分隐蔽性问题很难发现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新问题却不断出现,一旦工作过程出现遗漏,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不能及时处理,就会埋下矛
    2023-05-05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确权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8
      解决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 (2)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 (3)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3-08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1、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
    • 离婚的农村土地确权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3
      《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而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后只要还在原有的村小组没有发生迁移,那么其仍还保持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如果因离婚导致土地承包关系发生改变的,可以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 农村离婚土地确权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4
      《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而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后只要还在原有的村小组没有发生迁移,那么其仍还保持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如果因离婚导致土地承包关系发生改变的,可以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 农村土地承包权地成果树的补偿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6
      1.如果不续租,依照合同内容,有约定按照约定。 2.没有有约定,果树所有权归你。 3.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