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九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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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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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责任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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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责任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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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物件损害责任,致人损害时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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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责任,又称物件致害责任,是指管领物件的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致使无间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对物的替代责任。在我国,物件损害责任主要包括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损害责任,建筑物等设施倒塌损害责任,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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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1、物件损害责任是指为自己管领下的物件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2、物件损害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 (1)物件损害责任承担主体: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2)对物替代责任:物件损害责任是为物的损害负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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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责任由谁承担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2《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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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物件损害责任致人损害时责任由谁承担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物件损害责任是指因一些特殊物件,比如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有明确规定: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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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责任承担的主体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6物件损害责任承担主体: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管理人”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行政命令对国有建筑物进行经营管理的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依承包、租赁等法律行为而经营管理建筑物的人) 2.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其它责任人”,若存在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有过错的,先由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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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责任是什么意思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2物件损害责任,又称物件致害责任,是指管领物件的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致使无间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对物的替代责任。在我国,物件损害责任主要包括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损害责任,建筑物等设施倒塌损害责任,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损害责任,妨碍通行物损害责任,林木折断损害责任以及地面施工损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