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汽车撞人后请假的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误工费赔偿责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请假人不需要承担误工费赔偿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受到人身损害。但是,如果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则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正确答案为100字。
由于车子被撞而请假的行为人,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误工费赔偿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受到人身损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受 车 撞 伤 请 假 , 误 工 费 由 谁 承 担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除依法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还应当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有过错的,则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中,如果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认可,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不作出认可决定,则视为用人单位认可该申请。
因此,如果受车撞伤请假,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因工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误工费等。
总结: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认可时,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因工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误工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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