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其法定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1:00:58 467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

不当得利不是违法行为。

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如果拒绝返还不当得利则违法。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二、不当得利的法定类型

不当得利的法定类型有:

1.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2.非给付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三、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基本类型是什么
    (一)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根据而成为不当得利。(二)非给付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一、不当得利多少才可以立
    2023-03-12
    63人看过
  • 不当得利: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不当得利是事实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是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因此,不当得利是事实行为,通过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引起不当得利的后果。捡到东西不还是侵占还是不当得利需要根据物品的价值而定,贵重物品捡到不还的,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若数额较大,又拒不交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3-07-11
    272人看过
  • 行政违法案件有哪些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人闯红灯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吗行人闯红灯,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要接受罚款处理;如果在闯红灯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则是民事违法行为,涉及民事赔偿时,要承担部分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2023-07-20
    421人看过
  • 法律行为包括哪些行为类型
    一、法律行为包括哪些行为类型法律行为的分类如下: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多方行为;2.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3.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4.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5.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6.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7.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二、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如下:1.必备要素不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依据不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3.要求能力不同。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4.发生效力不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5.取得方式不同。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6.法律要求不同。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7.能力要
    2023-09-24
    170人看过
  • 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有哪些类型?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有: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得利益而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时,应将该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人,受损人因此而产生的对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为共益债权。但是,债务人的不当得利必须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才能列为破产债权。若受损人的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则为一般破产债权,只能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取得不当得利,使债务人的财产增加对所有债权人均有利,故因此产生的债务理应列为共益债务而从企业财产中随时支付。共同债务人和连带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1、连带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最大的区别是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共同债务人一般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连带债务人只对保证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债务一般指夫妻爽法的共同债务。3、承担连带责任一般就是C就可以找AB任何一人要求还钱(全还),假如A把钱还给C了,A可以在向B追偿。连带保证债务不是共同债务,其所
    2023-08-16
    395人看过
  • 会被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类型
    一、会被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类型会被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类型有:1.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交通违章必须去当地处理吗交通违章不一定必须去当地处理,违章如果属于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章必须在当地处理,如果属于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章可以不在当地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
    2023-05-10
    258人看过
  • 非给付不当得利的类型
    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一、不当得利的成立的情形(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基于道德上的义务为给付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观念,一旦给付,即不得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如对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扶养,对被扶养的亲属不得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支出的扶养费。是否为道德上义务,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给付标的物的价值等情况认定。(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清偿。清偿期到来之前,债务人并无清偿义务,此时债务人的清偿应是非债清偿,但债权人的受领并非无合法原因,此时的清偿也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故不发生不当得利。(3)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给付人
    2023-02-21
    343人看过
  • 违法行为类型指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违法行为类型指什么违法行为类型指:1.违宪法行为就是违反宪法的行为;2.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3.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4.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二、违法行为一定要受到惩罚吗在法治社会,违法行为可能会被法律追究责任,但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涉案人的情况、涉及的事件和行为、法律规定等一系列因素来评估。法律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如交通违规罚款等,而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涉及到重大法律责
    2023-11-10
    181人看过
  • 法律规定诈骗罪是哪些类型的行为?
    《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务的,构成诈骗罪。《刑法》并没有具体规定诈骗方式,实践中主要表现为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媒体发布虚假信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分为哪些类型诈骗罪案件主要分为普通诈骗类案件和金融诈骗类案件两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种类有:普通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合同诈骗罪及金融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2023-08-04
    64人看过
  • 代为履行是不当得利吗
    代为履行并不是不当得利,代为履行是一种债权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这是第三人能够代为履行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若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则第三人代为履行也不可能。第二,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为明示的、书面的,这是积极要件;或者与债务人订有承担某项合同债务的协议。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惟有履行债务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第三,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而第三人的履行应是无条件的。一、合同代为履行的情形有哪些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这是第三人能够代为履行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若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则第三人
    2023-03-22
    177人看过
  •  民营企业不当融资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这段内容讲述了三种融资方式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包括民间借贷筹资、通过骗贷手段融资和不当使用融资。其中,民间借贷筹资可能会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泥潭;通过骗贷手段融资会面临不正当手段本身近似饮鸩止渴的风险;不当使用融资可能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整个企业就会摧枯拉朽般地倒掉。因此,民营企业应尽量避免这些融资方式。以下这些融资方式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民营企业应尽量避免:1.民间借贷筹资。这可以说是民营企业发展中融资方案的首选。它以高息吸引借款以解资金的燃眉之急。但是,由于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没有明显的法律界定,所以很容易使这种筹资方式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泥潭。前几年,河北孙大午案就是一个典型。2.通过骗贷手段融资。编制虚假信息和财务报告、提供虚假保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银行的贷款。可想而知,不正当手段本身近似饮鸩止渴,在行为之初就已经伏下隐患。一旦涉及诉讼,只要银行动用
    2023-09-08
    413人看过
  •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都有哪些类型
    一、“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含义是什么我国《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时对什么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作出了明确解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根据以上规定可知,“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谋取的利益本身不合法或不符合政策规定,即内容不正当,如意图获取法律禁止的利益;二是虽然利益本身正当,但行为人要求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帮助其获取利益,即手段不正当,也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司法解释进一步指出,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招生、考学等均属于具有竞争性的活动,如果你的朋友为了子女入学而向负责招生工作的人员行贿,那他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
    2023-04-28
    14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有哪些法定类型
    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定类型有以下这些:(1)维持决定;(2)履行决定;(3)撤销决定;(4)变更决定;(5)确认违法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
    2023-02-26
    233人看过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类型及其含义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4、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5、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6、关闭7、拘留8、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文书)案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案号:安监管案字()第()号_____________: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______行政处罚。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
    2023-07-03
    30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5
      (一)依法应当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划入,经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 (三)依法应当对土地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而不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擅自同意减少、免除、缓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滥用职权的;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照土地管理的规定,办理
    • 按份债务的不当得利有哪些类型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7
      (1)取得财产权或其他财产利益,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占有在我国虽非一种权利,但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法律上的地位,通过占有亦可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故可因占有而成立不当得利。 (2)财产权的扩张或效力的加强,受益人在原有权利的基础上扩张了行使权利标的范围或效力范围,也属受有利益。如因第一次序抵押权消失而使后次序抵押权依次上升。 (3)权利或利益上的限制或负担
    • 返还不当得利哪些行为属于违法犯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01
      具有不当得利本身并不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损失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而不返还的,就会违法,如果经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律法规的不当得利包括哪些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0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有:没有合法的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取得不当利益致使他方受损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受损人可以请求得利人依法赔偿损失。
    • 最近在处理不当得利的问题,不知道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