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
(1)可撤消的民事行为在撤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消,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时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
一、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不同原因导致可撤销合同主要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等。;无效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认定程序不同的,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必须由撤销权人启动;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可以主动确认无效合同;
3、法律效力不同的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仍有效;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可撤销合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撤销权的主观意愿决定的;
5、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的,撤销权人丧失撤销权,不得行使撤销权,合同有效;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
二、怎么划分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几种情况:(1)合同有效:一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合同无效:合同签订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合同可撤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获利合同;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一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4)合同效力待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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