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之后,发包人应于何时支付工程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7:50:50 251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一、承包人的发包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竣工日期是什么意思

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竣工日期的确定对后续的权利主张而言很重要,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及其应用于建设工程
    该司法解释共有28条,其结构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1至26条属于第一部分,属于主要部分,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理论上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债务。第一部分再细分,可以分为两部分。第1至23条是关于实体的;第24至26条是关于程序。第1至23条也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1条到第7条,涉及有关施工合同无效的情第二部分即第8条到第10条,是关于终止施工合同的。这是有效终止建筑合同的问题,主要是指合法终止,因为只要满足约定的条件就可以终止约定的终止,并且不需要司法解释。这三条分别讨论了开发商和承包商终止合同的权利以及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第三部分是第11条至第15条。这5条关于建筑合同中的质量纠纷。第四部分,第16至23条,讨论了建筑合同中的结算纠纷,即项目价格纠纷。第27条是关于合同侵权的。施工合同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害是侵权问题,从理论上讲,是债务问题。这种司法解释本质上是指建设合同,因此合同债
    2023-07-02
    41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和发包以及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和发包建设工程合同可以根据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直接承包和发包两大类。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二、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有: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三、建筑工程直接发包流程建筑工程直
    2023-06-21
    251人看过
  • 施工队员提前解除合同如何要求支付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提前解除的,对于已经完成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或经修复后的质量合格的工程,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一、有过错的发包人是不是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的。施工合同无效,施工经验收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形处理:(一)修复后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折价补偿;(三)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目前我国建筑领域从业企业及人员过多,市场竞争较大。施工企业为了能够顺利拿下项目,在建设单位、业主、发包方面前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工程欠款问题在所难免。然而,甲方工程款的不到位,还会引起施工企业与材料商、劳务分包方或广大农民工的欠款纠纷,导致施工企业官司缠身。拖欠工程款的法
    2023-03-08
    32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支付工程款时可以少支付吗
    不可以少支付,工程款在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确定,不按时支付或者是不进行全部支付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对方有权进行起诉。对方如果违约的情况下,可以找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在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一、建筑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
    2023-03-15
    25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的区别
    建设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关系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而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的。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2)合同主体不同。(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4)合同的内容不同。(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二、建筑劳务分包范围和材料?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可以包材料。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
    2023-02-25
    29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一、装修合同属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分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三、分包合同与谁签订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一般承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
    2023-03-04
    15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范围如何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建筑工程分包范围有明确规定,如下: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023-04-03
    16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2023-08-01
    296人看过
  • 工程预付款应在何时支付
    工程预付款应在何时支付的相关内容。一.工程预付款应在何时支付?有关工程预付款的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二.若实行预付款,则应该怎么做?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并履行。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
    2023-05-01
    7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一定是否要求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的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请求支付工程款,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工程验收合格的,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在可修复的情况下,也可以请求支付价款,但承包人应支付修复费用。一、发包人有哪些权利义务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2、发包人收到隐蔽工程的检查通知后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3、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6、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7、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
    2023-02-04
    4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此,工程建设合同无效,并不代表无权索要工程款项,需要结合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来具体确定。
    2023-06-09
    206人看过
  • 工程建设价款怎么支付
    (一)诉前达成协议之后要求重新结算怎么处理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二)工程合同之外设计改变工程款怎么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当严格掌握,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主张工程价款调整的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约定施工的具体范围、实际工程量增减的原因、数量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承包人未完成施工工程款怎么
    2023-04-23
    3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价款怎么处理
    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后,处理工程价款的方式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一、开票工程款项目的具体包括那些内容?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
    2023-03-15
    482人看过
  • 施工合同解除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一、质保金是否属于工程款质保金不属于工程款,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
    2023-03-05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是否要支付相应价款?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可以,但只能就已完成部分索要工程款。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可以就其已完成工程主张工程款,但前提必须已完工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合格。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如果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承包人已经明确表明或者以实际行动表明不会再继续施工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解
    •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是怎么支付价款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8
      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工程决算,支付价款,在向承包人支付价款后接受工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 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能否就其已完成工程主张工程款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可以。但前提是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 1、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风险提示:建设工程解除后的注意事项: 1、建设工
    • 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否请求支付工程款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4
      1、工程质量经检验合格,可以请求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经检验不合格,则不能请求支付工程款。 2、《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