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损害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5:53:10 205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一、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1、责任主体为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即能够通过自己的控制行为掌握饲养动物危险性扩散的人。

2、侵权行为的存在,即饲养的动物实施加害行为。

3、被侵权人遭受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一般情况下理解为饲养的动物将人咬伤、抓伤、踩伤等人身损害,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应包括被侵权人因饲养动物致害遭受惊吓、恐吓等心理恐惧从而诱发的精神上的损害。

4、侵权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饲养动物的行为事实上造成了被侵权人的损害,动物的致害行为与被侵权人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宠物狗主人如何避免自己的狗伤人

1、主人要充分了解自己的爱犬,不要过分溺爱。

主人在购买犬之前要彻底摸清犬的类型,并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学习,从犬的叫声、动作、眼神中把握控制它。要记住,犬类的特性是高度敏感,对环境、气候、时间、活动的物体和气味的细小改变都会出现相应的反应,都有可能在瞬间突然袭击他人甚至主人。也不要过分溺爱,让它养成了各种坏习惯。

2、外出散放时必须佩带牵引带,切勿过分挑逗犬类。

不论是很小的吉娃娃,还是德国大丹;不论是受过训练的工作犬,还是藏獒犬,在听到尖叫声、突然间的震动声、外界的攻击声(放枪)、动物的惨叫声(犬被猎杀)都会产生突如其来的反射。其次,走出自己的家门以后,与熟人和其他的犬狭路相逢的时候,千万不要大声说话或手舞足蹈,更不要主动去挑逗犬。

3、主人要会批评教育爱犬,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

当爱犬看上去是主动袭击人,其实源于内心的恐惧,吼叫的目的是吓唬人和呼唤自己的主人。如果被袭击的人尖叫、踢打犬,就是积极的“应战”之举,后果是增进了犬的进攻。此时,主人应该原地不动,大声地呼唤犬的名字,叫它回来。犬一旦回来,主人就要严肃批评它,大声发出“坐”的口令,让它安静下来。如果犬立即服从主人的口令,要对它进行表扬,让它知道什么是错误的行为,如何改正。

4、主人要不离不弃,做一位合格文明的主人。

不文明的宠物主人既是对宠物狗的不负责,也是对其他社会成员的不负责。对宠物狗负责,不仅仅要照顾好它进食、健康等生活要素,更要规范、约束其行为举止,防止给他人带来烦恼。

饲养宠物是每个人的自由,但前提是能够约束好宠物的行为,不会对他人造成侵扰和伤害。一旦因为自身约束不力导致自己的宠物伤了人,作为主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害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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