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有哪些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23:15:11 331 人看过

一、我国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有哪些特点

1、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如未依法参加保险,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一旦发生工伤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缴费主体仅仅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为此不需缴费;

3、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用人单位的参保率较低,即所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情况也不尽如人意;

4、对劳动者的补偿水平较低,如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仅为48-60个月的平均工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确定赔偿的金额还有项目,如果是被害人残疾或者死亡的,需要赔偿死亡补偿费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工伤保险的补偿制度的特点包括具有强制性,缴费主体仅仅为用人单位,不同的地区的参保水平不同等都是属于工伤保险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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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赔偿的要求有什么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包括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是以工伤等级为基础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要按照法定的赔偿项目支付赔偿款,若是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的费用需要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可以给劳动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和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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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7日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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