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9:05:18 267 人看过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

不真正连带责任6种

1.个人劳务关系中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侵权责任。2.安全保障义务中第三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4.医疗产品存在缺陷或血液不合格造成患者损害的侵权责任。5.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6.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不真正的跟真正的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一、不真正的跟真正的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首先让我们认识到连带责任的定义,这是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要求两名或以上的当事人对其共同产生的债务负担完整或部分的责任,以此形成他们自身内部债务责任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其次是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相关介绍,这种责任是指各个债务人由于存在不同的引发事件,但却针对相同债权人负有以同样给付作为标的的多个债务,当其中某一名债务人完成了应尽的义务时,所有的债务都随之消失,这时,数位债务人之间应对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便是所谓的不真正连带责任。通过上述的概念解释,我们可以轻松地理解和掌握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之间的差异,简而言之,即在连带责任中,至少要求两名以上的债务人须基于相同的原因,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然而,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同样要求至少两位以上的债务人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只不过这些债务人所承担的原因须有所不同。《关于审理人身损
    2024-07-07
    87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责任如何理解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理解为多数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对同一受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或者不同的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而致使同一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导致的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如何理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n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022-06-21
    350人看过
  • 了解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实质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比如在产品责任中,生产者和销售者就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找销售者承担责任,也可以找生产者承担责任,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对方进行追偿。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都是多个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连带责任是各个债务人对同一个债务都有全部承担的责任,如果其中一人承担,则责任整体消灭;后者是多个责任人由于不同原因对同一个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其中的不真正责任人如果承担了债务,可以向真正责任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
    2023-07-10
    313人看过
  • 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区别是什么,连带责任的构成是什么
    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区别是承担责任的人数不一样,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数可以为多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补充责任人。连带责任的构成是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等。一、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区别是什么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1.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形式。2.而补充责任是由于侵权行为的竞合而发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不是一个责任,而是两个责任,即一个具有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与一个具有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在后果上完全重合的时候发生的两个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二、连带责任的构成是什么连带责任的构成是: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
    2023-07-28
    368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共同担保与连带共同的区别
    一、不真正连带共同担保与连带共同的区别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因同一种原因导致的债务,无论是否全部或者部分都需对其负责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相较之下,不真正连带责任则是指多个债务人由于各自不同的原因,却需要对同一位债权人负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多项债务。二者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在连带责任中,至少存在两位以上的债务人,他们因为同一原因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虽然也存在两位以上的债务人,但他们所承担的债务却是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且这些债务的标的都是相同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
    2024-04-15
    206人看过
  • 交易平台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在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这一规定,采用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方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效果很好。论证过程中,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这一规定还应当适用于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场合,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同样的不真正连带责任。我国法律虽并未明确规定生产者与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有些判例认定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其学理基础在于销售者、生产者对消费者应承担不真正的连带责任。在学理上,不真正连带责任制度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在客观上就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负有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
    2023-05-01
    217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甲向乙租赁某楼房二楼经营餐厅业务,并对餐厅进行了装修,同时根据消防需要安装了自动喷淋系统。该楼房的一楼系丙经营的浴场,丙在经营过程中偷用整幢楼房消防系统的水,并拖欠数万元水费,至自来水公司停止供应该楼房消防水,造成甲的餐厅消防喷淋系统形同虚设,消防部门遂责令甲经营的餐厅停业。甲的权利受到损失已成事实,甲显然具有要求相关责任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权利。但乙认为损害系丙的侵权行为所至,不同意承担责任;丙认为甲非房屋所有权人,无权向其主张,遂形成纠纷。一个纠纷的解决首先要分析其内部隐藏的各种法律关系。本案中甲、乙间存在着房屋租赁关系,但侵权关系的当事人双方是谁?是甲、丙还是乙、丙,还是另有其他说法,弄清这个问题,是理顺本案的前提。众所周知,物的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四项权能,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当然应向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房屋承租人暂时获得了承租房屋一定期间的占
    2023-06-07
    484人看过
  • 区分责任与连带责任:责任明确与责任不明
    (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2)责任的效力不同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在连带责任中,不仅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还存在各责任人内部的效力,各责任人均应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不管其承担是否已超出各责任人内部确定的责任份额,只是在该责任人向权利人履行全部义务后,可以就超出其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责任,在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十种责任形式中,它只能适用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其他八种责任形式不能适用。而按份责任适用的责任形式
    2023-08-13
    262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责任终局责任人为几个人?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侵权责任形态中的共同责任,因此必须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作为责任人。其责任产生的基础,是该数人对同一个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负有法定义务,该法定义务不履行,造成了受害者的损害,发生侵权责任。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法律特征,还应当从主体、内容、原因、效果四个方面加以理解。1、数个不同债务人的复数主体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主体通常为数个不同债务人的复数主体,换言之,即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责任人为不同的数个人。根据传统债法的划分方法,从债的主体上分,属于多数人之债,从现代侵权法的角度划分,则为多数责任人的责任。在多数债务人或者责任人人当中既有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关系,又有数个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对外和对内效力。而在这数个债务人之间往往还涉及一类特殊的责任主体,即终局责任人。所谓终局责任人,是指对数个责任的发生应最终负责的人。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多数情况下都存在终局责任人,但无终
    2023-04-18
    357人看过
  • 什么情况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
    一、什么情况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一)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二)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2023-05-06
    386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责任只能择一告吗?
    一、不真正连带责任只能择一告吗?权利人可以依不同的法律关系任意选择起诉债务人,可以择一起诉,也可以两个一起起诉。不真正连带责任: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二、不真正连带责任适用情形1.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2.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因运输者、仓储者
    2023-01-18
    231人看过
  • 解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四大特征
    不真正连带责任也称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民法理论中的一种重要的债务形式或者责任形态。在侵权行为法领域,就叫作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数个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造成一个损害。例如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第三人的行为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原因,但是,雇主由于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造成的损害也是存在责任,雇员可以基于劳动关系请求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又如,销售者销售缺陷产品,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原因,同时该产品的缺陷又是生产者的生产造成的,两个行为都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但是损害又是一个损害,并不是两个损害结果。第二,数个行为人的行为产生不同的侵权责任,这个责任就救济受害人损害而言,具有同一的目的。这就是,雇主的工伤事故赔偿和第三人的侵权赔偿,都是救济受害人损害的赔偿,都是一个目的,因此分别产生的不同的侵权责任,责任的目的都是救济该同一损害,而不是救济各
    2023-06-07
    473人看过
  •  真正的连带责任情形并非如此
    该段内容讨论了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责任以及医疗产品、环境污染和动物损害等方面的赔偿责任。指出,如果产品存在缺陷或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归属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同时,如果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脱落、坠落或倒塌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归属也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1.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责任。2.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导致产品存在缺陷,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4、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5、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6、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责任。7、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责任。 产 品
    2023-09-02
    242人看过
  • 法定的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
    法定的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机动车的单位或所有人和驾驶员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彼此之间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机动车的单位或所有人和驾驶员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彼此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法定的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得更改法律所赋予的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之间有关于责任分担比例的约定,这种约定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3-06-08
    24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区别在哪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8-29
      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区别如下: 一是二者债务范围不同; 二是承担的顺序不同; 三是发生的原因不同; 四是否有过错不同; 五是依存的法律关系不同。
    • 如何理解不真正连带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多数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对同一受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或者不同的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而致使同一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各行为人产生的同一内容的侵权责任各负全部赔偿责任,并因行为人之一的责任履行而使全体责任人的责任归于消灭,或者依照特别规定多数责任人均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
    • 共同偿还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11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共同之债可以参照适用连带债务的相关规定,但这主要是由于给付标的物无法进行分割,而非真正存在着连带关系。正因如此,当给付标的物变得可以分割后,该项债务便会转变为可分之债。 连带债务则无论给付是否可分割,债务人均与其他债权人构成连带关系。共同之债无法进行部分履行,而连带债务则允许部分履行。对于连带债务而言,由于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关系,因此,无论是针对某一个债务人的事项,例如履行债
    •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4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承担担保责任;2、明确了保证范围;3、这里强调了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主要是与一般保证相区别。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力度要强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有履行先后顺序,起补作用);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
    • 什么是连带责任认定连带责任中的连带责任, 如何认定并行的连带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3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传统民法并无并行的连带责任概念。该概念颇具中国特色,大概是指与补充性连带责任相对立的连带责任形态。连带责任确定后,依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并行的连带责任与补充的连带责任。并行的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