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三)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六)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中外跨国婚姻结婚申请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
跨国婚姻手续(结婚)
227人看过
-
跨国婚姻登记程序申请出国结婚要哪些证明材料
358人看过
-
跨国婚姻如何办理外籍配偶的结婚证?
113人看过
-
跨国婚姻结婚证申请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
150人看过
-
跨国婚姻的优缺点:以中国人和外国人为例
223人看过
-
跨国婚姻一方在国外如何办离婚
166人看过
-
属涉外婚姻的男女在领取结婚证后能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第二十七条,适用地法律。所以中国人跟外国人结婚后要,应如何适用法律,关键要看他们选择何种方式离婚。
-
和外国人结婚需要公证吗,跨国婚姻需要什么手续?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所以说,跨国婚姻,内地居民应当提交: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带首页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
-
中国如何结束涉外婚姻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2涉外婚姻结束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在中国有住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国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六个月审理限制,具体审理期限由法院根据当事人情况确定。
-
中外人申请国际婚姻的条件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2中国结婚登记的两个最基本的条件是结婚年龄和单身,外国市民在中国不知道单身情况,要求发行外国市民的单身证明书,经该国大使馆认证后在中国使用,还要准备护照,在中国居住许可证,中国市民提供户籍簿、身份证明书。
-
国外结婚在国内申请离婚注意浙江在线咨询 2021-01-18《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12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