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广告行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0:17:46 359 人看过

一、不正当竞争广告行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广告中的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采用隐去主要事实、断章取义、偷换概念的手法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和引用语,误导消费者。

广告应当是商品的客观反映,有的企业以自身利益为重,不在产品质量、品种、性能、外观上努力,却在广告的欺骗上下功夫。

不法广告主往往采取以下广告形式欺骗、误导消费者,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有些广告所介绍的商品或服务本身就是虚假、带有欺骗性的,即利用广告推销假冒伪劣商品;

有些广告本身是真实的,产品的性能、质量也无问题,但在广告中的承诺却是虚假、带有欺骗性;

有些广告主自我宣传内容虚假,提供不实的资料和证明;

还有一些广告夸大商品、服务的某些功能,欺骗误导消费者。

依据科学上没有定论的结论来否定别人的产品,拔高自己。

广告作为信息传播、经营者开展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一般而言,在有科学依据和证明,并且是相同的产品或可类比产品具有可比性的情况下,在广告中进行比较宣传是允许的。但这种比较必须在一定限度之(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内,只是陈述一种客观存在,而不能含有借以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的表现和倾向。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有些企业利用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的特点,采用不正当的比较广告词语贬低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

一些不法广告经营者利用垄断地位优势排挤其他经营者。

我国广告业的形成与发展,在时间上,基本上与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转轨同步,由于旧体制遗留的影响和市场发育的不完善,以及某些行政部门的自身利益驱使,使广告市场的经营主体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这些具有垄断地位的广告经营者往往利用自身的“先天”优势,排挤其他广告经营者。

目前这样的广告公司主要有:

具有户外广告审批权的机关以各种形式设立的广告公司;

拥有独占地位的行业设立的广告公司;

一些新闻媒体单位成立的广告公司;

广告主成立的广告公司等等。

非广告经营部门、非广告经营人员承揽广告业务。

一些媒介为了扩大广告业务、增加经济收入,要求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充当广告业务员;一些非广告部门、栏目为了增加本部门的收入,也自行承揽广告业务。这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导致了在收费标准、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尺度方面“政出多门”,使虚假违法广告时有发生,加剧了媒介广告管理的混乱,也对其他守法经营的媒介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新闻和广告不分,以栏目替代广告。

有些生活类报刊、电视及广播相继开设了“医疗与保健”、“消费指南”、“专刊”、“专访”等栏目,内容有记者的署名文章,有专家的推荐,有商情快递等等。除少数奉送不收费外,绝大部分“新闻”、“消息”都是有偿的,即以广告或信息费等名义收取费用或实物赞助。此类栏目没有广告标记,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其他合法竞争者的利益。

媒体利用自身优势妨碍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

由于我国新闻媒体的体制特点,广告发布者在广告市场中往往处于优势垄断地位,一些媒体利用这种市场缺陷,为本部门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有的媒介利用广告时段、版面紧俏的优势,要求部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预付广告费,而其他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可以分期付款;也有的媒体对部分广告经营者拒付广告代理费、搭配销售广告时段,或者利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和办法,与广告经营者争抢客户(广告主),甚至有的媒体在“竞标”、“拍卖”的过程中暗箱操作,使竞争失去了公正性。

有些公司在做广告的时候,会利用没有科学依据的结论来否定别人的产品,借机提高自身的产品价值。另外存在断章取义,偷换概念的做法,比如说有一些广告当中所谓的调查结果,其实都是不真实的,还有一些不法的广告经营者,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排挤其他类型的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广告不正当竞争表现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愈来愈认识到信息传播的重要性。不少生产、经营者不惜重金加强产品的宣传。他们别出心裁、赏心悦目的广告设计,为商品涂上了一层迷人的色彩。可以说,现代社会中,商品的竞争在相当程度上变成了广告的竞争。竞争总是交织着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当广告作为有效的竞争手段为厂家高奏凯歌之时,人们总能发觉其中夹杂着一些不谐之音。如果说:今年二十、明年十八的美容广告之类的诱惑和夸口只不过使人一笑了之,尚不足以造成任何损害的话,而医疗广告包治百病、死人医活的谎言则公然地侵犯了竞争厂家以及消费者的利益。可以说,不正当竞争性的广告已经成为一种突出的现象,亟待引起社会和法律的关注。不正当竞争性的广告,是指不正当、不公平地损害竞争对手的竞争地位或抬高自己的竞争地位的种种广告形式,一般称之为虚假广告或不实广告。实际上,并非所有不正当竞争的广告都具有虚假性或非真实性,有些广告恰恰是以真实的内容达到不正
    2023-04-24
    9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
    (1)混淆行为行为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1、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类商品;2、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类商品;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5、以验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
    2023-04-24
    19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引言:在现代世界商品经济活动中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涉及的范围包括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的低劣,商品外观和包装的假冒与盗用,商品广告的虚假伪装销售和服务中的欺诈,以及技术和交易秘密的侵权等各个方面。在西方许多国家里,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一般认为,不正当行为有以下十二种:1、产生混淆的行为,即导致对他人的活动、服务、营业,或对其原产地造成混淆。2、使人误解的行为,即使用或制造虚假标识,疏略真实标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误解的做法。3、如果利用礼品、奖赏或其他类似之物对消费者施加义务,消费者因而同意接受主要服务,则可视为不正当;此外,提供任何好处或奖赏,导致消费者对同企业其他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产生误解或可能产生误解的行为,或者严重干扰对所提供之物真实价值估价或与其他替代物的比较的行为,均被视为不正当。4、毁坏信誉行为,即对另一方的活动、服务、营业或商业行为无端指责,可能使其在市场中失去信誉的行为。5、
    2023-04-24
    45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混淆行为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1、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
    2023-04-04
    23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3-05-06
    487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混淆行为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1、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类商品;2、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类商品;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5、以验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
    2023-04-24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不正当竞争广告行业有哪些表现形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6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广告中的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利用广告诋毁或者间接诋毁其他经营者、生产者的商品和服务; 2、采用虚假夸大的广告内容诱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广告服务指标的形式,不正当地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侵犯广告作品著作权。
    • 不正当竞争广告行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5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广告中的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利用广告诋毁或者间接诋毁其他经营者、生产者的商品和服务; 2.采用虚假夸大的广告内容诱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广告服务指标的形式,不正当地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侵犯广告作品著作权。
    • 广告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8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广告中的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利用广告诋毁或者间接诋毁其他经营者、生产者的商品和服务; 2、采用虚假夸大的广告内容诱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广告服务指标的形式,不正当地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侵犯广告作品著作权。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5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
    • 不正当竞争表现形式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9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混淆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低价倾销行为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7、诋毁商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