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8:47:10 111 人看过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股东分红的原则

新公司法第35条明确允许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第167条第4款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宪法。股东之间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取股利,出资90%的股东可分取60%股利,出资10%的股东可分取40%股利;也可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二)股东的平等原则

股东依其持有股份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原则。它是民商法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在股份公司法中的具体体现。

它要求股份公司的股东应在股份基础上而非人数基础上,平等地享有股息红利分派、表决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平等地承担出资义务。因人数众多,相互联系松散,重大事项都实行多数票决定原则,具体经营管理又委托给董事会等机关负责。因此,股东平等原则对于维护一般股东利益,防止董事、监察人或少数股东独断专横,具有重要意义。

一、股份公司股东怎么分红

1、股份公司股东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红、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是否存在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的可能性?
    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能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这样的协议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外部基本功能的实现,也不避免法律行为。属于公司股东意义自治的范畴。只要其意义是真实的,不侵犯别人权利,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受到法律的尊重。只要当事人认缴的出资金额全额到位,公司利益就不会受到损害。供暖公司股权能否做股权质押能。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其中包括股权:(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023-07-04
    265人看过
  • 能否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利润?
    有限公司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的约定,公司法明确规定为有效,但需明确需得到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否则会面临有关分红的公司决议无效的情形。另外,股东间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约定,不仅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作出,也可以事先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能否不按出资比例分红回答:公司的分红,一般都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原来的公司法也是这样规定的。但在实际运作中,许多公司并不仅仅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红利。根据2006年1月1日起生效的公司法第四条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同时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全体股东应签署书面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023-08-15
    154人看过
  • 股权分配是否可以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中国法律不禁止股东就实际投资额和持股比例达成协议。只要双方认缴出资额完全到位,公司利益就不会受损,是否根据出资实际情况持有股份,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只要股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但如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的行为,影响到某一股东的利益,该股东有权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何处理股权分配股权分配是指部分股东在不向公司支付额外现金的情况下获得公司新股的一种股票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导致了股权分置的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具有筹资和人与人合作双重属性的组织形式,这就决定了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和股份转让几乎没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直接按股额分配,也可以按持股比例直接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
    2023-07-01
    208人看过
  • 不按照房屋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分配遗产合法吗?
    不按照房屋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分配遗产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一、继承遗产的顺序是怎样的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按照顺位继承。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
    2023-06-27
    295人看过
  • 强制执行法院按比例分配财产合理吗
    强制执行按比例分配财产是合法的,离婚时双方就离婚财产分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咋办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可以在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后的半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异议。强制执行存在的原因如下:1、法院方面的原因:(1)在于法院的评价系统。随着社会和谐化的提出,案件调解结案率的高低越来越被法院内部及其外部所看重;(2)在于法官对事实问题的规避。一件民商事案件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官为了及早结案,引导双方当
    2023-08-05
    231人看过
  •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出资比例如何规定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需要在公司全部债务还清后才可以进行,否则各股东无权对剩余财产进行处理。另外经过股东大会全体成员的同意,可对分配比例做出适当的调整,允许和出资比例有一定的出入,但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财产分配无效。一、股东有什么权利哪公司股东有以下这些权利:1、表决权;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集权;3、查阅权;4、提案权;5、质询权;6、撤销公司决议和宣告公司决议无效的诉权;7、代表诉权的提起权;8、解散公司的诉权;9、利润分配请求权;10、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11、新股优先认购权;12、异议股东退股请求权;13、股份转让权。二、财产清算顺序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
    2023-06-26
    264人看过
  • 财产保全依照比例分配吗
    是按比例分配的,申请财产保全并无先后步骤,当事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上情况及相关法律限定决定可否进行财产保全。诉讼需要财产保全,需要按照保全财产的30%的比例提供财产担保。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当于保全数额的担保。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诉讼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023-02-27
    192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男方提出了分配比例
    男方提出离婚的,财产应当根据以下方法来分割:1、离婚时,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分割,财产直接归双方各自所有;2、离婚时,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情况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流程对于一方的过错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
    2023-07-02
    195人看过
  • 夫妻之间财产分割有比例分配吗?
    夫妻财产分割有比例。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之间财产分割纠纷该如何解决?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即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发现配偶在婚内有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以依法让该方当事人不分或是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
    2023-07-29
    343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有分配比例吗
    有的。房产登记部门会按照当事人的共有权约定协议,在上面注明当事人的产权比例。共同共有是由双方(或多方)共同拥有该房产,不确定具体数额和比例。按份共有则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改房产产权归属和权益,例如占有50%、70%等。一、三人共有房产怎么分割三人共有房产的分割如下: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2、房屋作价补偿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一、分割财产的注意事项: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二、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是:1、抵押物房屋应该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023-06-27
    250人看过
  • 离婚分房子是按照出资比例分钱吗
    一、离婚房产是不是按出资比例分配要看具体情况:1、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2、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两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双方平均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
    2023-03-26
    297人看过
  • 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减免规定: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
    2023-03-19
    74人看过
  • 有限公司能否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这个要取决于公司章程如何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分红有另行规定,股东应当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不一定非要按出资比例分红。公司股东在年中退出公司,可否要求分取本年度的红利公司的分红是以年度作为核算时间段的,因为公司分红的前提是扣除一些项目后才能分的,所以分红只能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段时间内进行。公司持续盈利不分红,小股东怎么办公司长期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小股东有两种方式解决: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股东他们所享有的一些权利是
    2023-03-29
    58人看过
  • 离婚时房产证上的份额是否可以按比例分配?
    该房屋应按照房产证上载明的份额分割,而不应均分。首先,夫妻财产制分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的是约定财产制而不是法定财产制。其次,房产证上载明的房产份额是房产登记机关依据夫妻双方的书面申请材料来办理的。故该记载的份额应视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别约定。转继承的份额是多少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如果有二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应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如果处于同一亲等的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全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他们的直系卑亲属应按股均分。法国以及德国、瑞士等采取亲系继承制的国家,严格贯彻按股继承
    2023-07-17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股东投资收益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30
      已经通过的公司章程中有此条款的话,是可以的,《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在实务中,全体股东约定或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不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分红)越来越常见。主要存在如下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不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有的
    • 分割是不是按出资比例分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
      婚后房子不论出资多少都是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离婚按出资比例分配财产还是怎么分割?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1
      婚后收入购置的财产,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而不是按出资比例分割。
    • 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有争议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1
      在公司法律实务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二者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否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但公司的有效经营有时还需要其他条件或资源,因此,在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股东内部对各自的实际出资数额和占有股权比例做出约定,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并非规避法律的行为,应
    • 相互约定剩余财产不按股份比例分配可以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