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谁主张谁举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40:14 379 人看过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的义务,并在不能履行该义务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对自己的主张收集、提供证据,二是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在举证不能时承担败诉的风险,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法定的,不变的,是由案件性质决定的,而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不断转移的,是法官按照一定规则经过自由心证决定的,所以要对它进行分配。

1、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渊源是民诉法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我们在审判实务中进行举证分配的最重要的原则。但不少人对作为举证前提的主张的理解有偏差,将他机械地等同于原告的起诉请求,在被告不反诉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就应由原告全部承担,这样明显不合理。正确的理解应是,双方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事实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法律主张即诉讼请求。先举一个简单的案例,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偿付货款3万元及违约金,甲的事实主张为卖给乙3万元货物,甲应对此提供证据,甲提供了双方的买卖合同及乙收货的收据,乙的事实主张为已付款8000元,且又退回甲供给的部分货物,乙即应对该两项主张负举证责任。一个案件中,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会有很多事实主张,被告虽没有诉讼请求,但也会有很多有利的事实主张,双方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事实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2、一般情况下,由作出肯定性主张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否定性主张一方不负举证责任。如李某要求刘某偿还借款1万元,李某应当对刘某借其1万元的主张举证,刘某不必对其没有向李某借款1万元的主张负举证责任,若刘某主张已还款3000元,刘某应对此负举证责任,而李某就不必对刘某没有还款负举证责任。

3、举证责任的转移。审判实践中,单一的举证责任分配几乎不存在,从理论上讲,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是对立双方为支持己方主张的事实而进行的交替举证的辩证的矛盾运动过程。原告对自己的事实主张举证证明,经法庭认可,如对方反驳或提出新的主张,也应举证证明,该举证经法庭确认,若原告反驳,则要再举证,以此类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主张谁举证如果需要对方举证
    在民事诉讼领域中,“主张者举证”的原则被视为至关重要的法律规定之一。这一概念源于一项基本法律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在诉讼过程中,任何希望主张某一特定事实或权益的一方向法庭提交有力的证据以支撑其申请。接下来,我们将对原告、被告、第三方以及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各自在此方面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作深入分析。1.原告的举证责任作为诉讼的启动者,原告在递交起诉状之初便需提供有力的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和事实陈述。因此,原告需要对其主张予以证实,如提供相关的证据文件和适用法律的条款。倘若原告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则可能导致法院拒绝审理其诉讼请求。2.被告的举证责任在被告的辩护阶段,他们对原告的主张既可以承认、否定亦或是反驳,甚至可以提起反诉。然而,为了使这些否认、反驳或反诉得到法庭的认可,被告亦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以支持其所做出的判断。若被告不能为这些否认、反驳或者反诉提供充分的证
    2024-05-16
    474人看过
  • 谁主张谁举证与自诉案件
    对于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由自诉人承担,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自诉人举不出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则应承担败诉的责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是:(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在这七种证据中,(一)、(六)、(七)三种证据自诉人要收集很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有为自己推脱责任之嫌;证人证言中,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作的证言有可能偏袒一方,而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有的又不愿或不敢如实作证。在这种情况下,仅凭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在被告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又没有其他相关的证据佐证时,自诉人很难举证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这对自诉人是很不利的。我们认为,为了平衡当事人利益,不能将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原则绝对化,在具体适用时,应注意以下三点:1、要将自诉人举证与被告人举证结
    2023-02-16
    217人看过
  • 谁主张举证的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2022-02-28
    454人看过
  • 行政赔偿谁主张谁举证吗
    一、行政赔偿谁主张谁举证吗是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则上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具体来说,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然而,如果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那么举证责任会转移给被告。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公平原则和举证能力的考虑。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通常是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一方,他们最了解自身的损失和损害情况,也最方便获取相关证据。因此,原则上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是合理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那么举证责任应当转移给被告,以确保公平和正义。二、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区别在哪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区别在于: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在行政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及其公务人员以及事实上的公务员。在司法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履行司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2024-01-27
    348人看过
  • 主张举证的法律是谁的主张
    谁主张,谁举证是关于民法上举证问题的规定,简单的说就是在一般民事诉讼中,谁提起的诉讼,由谁付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对期货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如何确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纠纷案件,一般应当贯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如果客户主张经纪公司未入市交易;经纪公司否认的,应由经纪公司负举证责任。如果经纪公司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就应当推定没有入市交易。二、侵权赔偿责任的举证责任怎么认定?应这样认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举证责任: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2、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三、医疗事故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求高人解答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023-02-17
    330人看过
  • 劳动仲裁证据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一般来说,当事人对于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相关证据由对方掌握的情况下,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期限。在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一、民事诉讼时效举证原则内容包括什么民事诉讼中一般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奉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只有在当事人不能收集时由法院承担举证责任以及在侵权案件中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不过,由于实务中的情形各有不同。1、当事人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
    2023-03-14
    274人看过
  • 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一、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在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诉讼程序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1.这一原则明确了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基本分配规则,即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权利或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这一规则旨在确保诉讼的公平性和效率性,防止一方当事人无故推卸责任,同时也为法官判断案件事实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二、民事案件中的举证分配规则民事案件中的举证分配规则不仅包括“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还涵盖了多种特殊规则以适应不同案件类型的需要。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需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而在实行无过错责任的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则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原告方或反诉方只需举证证实发生了侵权后果,被告方则需证明对方是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
    2024-08-02
    286人看过
  • 谁主张谁举证适用范围是什么
    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便于非法律专业人士理解。一般在民事诉讼中较多采用。此规定的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例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己钱,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欠条等),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也要提出自己已还的证据。1、“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渊源是民诉法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我们在审判实务中进行举证分配的最重要的原则。但不少人对作为举证前提的“主张”的理解有偏差,将他机械地等同于原告的起诉请求,在被告不反诉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就应由原告全部承担,这样明显不合理。正确的理解应是,双方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事实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法律主张即诉讼请求。先举一个简单的案例,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偿付货款3万元及违约金,甲的事实主张为卖给乙3万元货物,甲应对此提供证据,甲提供
    2023-06-03
    158人看过
  • 谁举证谁主张是什么法律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是关于民法上举证问题的规定,简单的说就是在一般民事诉讼中,谁提起的诉讼,由谁付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原则的应用1、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上述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首次肯定了结果责任,只是不够明确。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条规定了两种意义的举证责任,前者指当事人的行为责任,后者指在
    2023-06-19
    323人看过
  • 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
    一、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民法典》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
    2023-04-17
    1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谁举证谁主张的原则如何规定的?
    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第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
    2023-06-28
    181人看过
  • 谁主张谁举证适用于刑事案件吗
    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不一样,不能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2、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可界定为:由侦查机关或某些当事人负责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案件事实。否则,他们将承担其控告、认定或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2024-05-06
    123人看过
  • 举证责任转移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互补性
    “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置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它经过我国长期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然而,“谁主张,谁举证”是模糊的概念,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主张多种多样,性质各异,其主张有可能是权利,也可能是事实,这就要靠法官来分析和判断。笔者认为,对“谁主张,谁举证”应该作动态理解,不能在诉讼伊始就简简单单地把全部举证责任都分配给权利的主张者,让权利主张者疲于奔命地寻找对他来说近乎苛刻的证据,而纵容权利的否定方或反驳方使之“以逸待劳”。在民事诉讼中,法官应该充分发挥程序的指挥权,严格遵守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把握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这样,才能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落到实处。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规则是怎样的?1、举证责任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
    2023-08-17
    439人看过
  • 主张商业秘密权,谁来举证?
    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被告进行积极抗辨,此时被告应对自己行为承担证明责任。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具体形式,侵权商品的数量,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的准确发生地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1、被侵权人在先权利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等);2、被请权人产品样本;3、侵权产品样本;4、购买侵权产品证明(如发票等);5、为各种侵权商标或者侵权商标商品及包装进行印制、仓储、运输、邮寄等行为的单据。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提出的证据提出质疑,可以以该注册商标已被商标局依职权撤消,自行注销;与原告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者商标转让合同等证据来反驳其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如何维护自身的商业秘密权?1、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调查取证。由于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
    2023-06-08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2022年法律如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 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是什么样的?哪些情况下,谁主张谁主张举证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实际就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简称为“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有: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谁主张谁举证行政复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3
      “谁主张谁举证”不适用于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仅适用于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分配原则仅适用于民事诉讼;在行政诉讼中,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承担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由公诉机关就被告人有罪承担举证责任。
    • 谁举证谁主张怎样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2
      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举证的原则谁给谁主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4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