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期限最长可以约定多久
(一)《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律也给予了明确的限制,即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行使,时效有中止、中断的除外。
(三)司法实践中,亦经常发生约定的保证期间为3年以上,或者七、八年的都有,虽然约定期间明确,不像“二年以上”的约定不明确,但司法机关倾向于按主债务诉讼时效二年计算担保责任期间,既可及时督促债权人主张担保权利,亦可将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固定,并依法保障其追偿权的行使。
二、担保期限为届满2年怎么理解
贷款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意思是担保人在贷款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都要承担担保责任。
所谓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三、保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保证的约定期间约定最长是多久
87人看过
-
保证期间可以约定最长时间
288人看过
-
连带保证责任期限可以约定最长时间多长时间,有何规定
452人看过
-
房租合同中可以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是多久?
403人看过
-
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可以约定多长
343人看过
-
我们可以约定最长的试用期是多久
332人看过
-
最长可以多久期限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r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由本条规定
-
约定保证期间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4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法律对最长保证期间并没有做规定,保证期限根据保证方式不同而不同,保证期间约定最多不宜超两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
-
实习期限的设定最长可以限制多久?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7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通过观察劳动者表现来评估劳动者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而劳动者也会对用人单位的薪资、工作条件等方面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进行评估的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试用期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时间。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并非强制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而直接签订没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仅含有试用期,那么该约定将不具有法律效力,该劳动合同将被
-
保释期可以最长为多久?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31、保释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保释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保释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3、其中保释金一般不低于一千元,只要保释期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不会被没收。 4、另外保释(取保候审)适用范围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
-
劳动仲裁期限最长可以延长到多久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8劳动仲裁最长可延期15天。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