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开庭有什么证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5:33:52 127 人看过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凭证和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一、工程款一般怎么支付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3种:

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一年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或分阶段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的方式。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2)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是:

1、审查合同主体,承包人审查发包人资质,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分包资格,履约能力等;

2、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

3、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4、确保工程质量,对于质量条款的约定应尽量做简单约定;

5、明确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工程进度款的拨款和结算、工程验收等具体责任。

三、工程结算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列入营业收入的各项款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由此可知,工程结算内容视情况而定,第1种,工程结算内容包括竣工后一次结算,第2种,是工程结算内容包括分段结算,按照工程进度或者季度,分阶段进行结算;第3种,是工程结算内容包括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工程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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