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获取职务犯罪线索渠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6:52:07 359 人看过

检察机关有依法侦查的权力,可以通过侦查获取相关线索提问者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根据第一百三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由检察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第一百三十九条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提押证,在看守所进行讯问。因侦查工作需要,需要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的,可以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接受讯问。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讯问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由二名以上司法警察押解。第一百四十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查明他的基本情况,讯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事实或者作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对提出的反证要认真查核。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他们保守秘密。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检察院可以吸收证人协助调查。第一百五十八条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第一百五十九条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进行,检察人员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询问证人通知书和工作证。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第一百六十五条检察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第一百六十六条进行勘验、检查,应当持有检察长签发的勘查证。第一百六十七条勘验时,人民检察院应当邀请二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决定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时,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的进行,但是应当在解剖通知书上记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明笔录。第一百六十九条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检察人员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检察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第一百七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第一百七十五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工作地点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在搜查前,应当了解被搜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搜查现场及周围环境,确定搜查的范围和重点,明确搜查人员的分工和责任。第一百七十七条搜查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参加或者邀请当地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协助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9日 0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获取核酸检测电子发票查询渠道
    要获取核酸检测电子发票,请遵循以下步骤:访问医院的官方网站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页面后点击“费用”选项,点击电子票据,进入票据详情页面后点击查看电子票,即可查看核酸检测的电子版发票。要获取核酸检测电子发票,请遵循以下步骤:1.首先,访问医院的官方网站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2.进入公众号页面后,点击“费用”选项。3.接着,在费用列表里点击“电子票据”。进入电子票据页面,点击票夹进入票夹页面,点击核酸检测的金额等。2、进入票据详情页面,点击查看电子票;3、进入电子票预览,就可以查看核酸检测的电子版发票了。 核 酸 检 测 电 子 发 票 查 询 方 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销售除草剂、农药、抗生素、激素等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高毒类产品的单位,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向购买方提供产品的生产地或者销售地的税务机
    2023-09-08
    85人看过
  •  养老保险登记证明的获取渠道有哪些?
    前往当地社会保险局办事厅,只需出示身份证,就可以获得社会保险证明书。现在很多地方都推出了个人网上自助打印参保证书的便民服务措施,只需要登录当地社保服务网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在下载区域,找到相应的社保证书,按照要求操作,就可以在网上打印社保证书。前往当地社会保险局办事厅,只需出示身份证,就可以获得社会保险证明书。现在很多地方都推出了个人网上自助打印参保证书的便民服务措施,只需要登录当地社保服务网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在下载区域,找到相应的社保证书,按照要求操作,就可以在网上打印社保证书。 养老保险登记证明去哪开?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登记证明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用于证明参保人员已经成功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那么,养老保险登记证明应该在哪个机构开具呢?根据《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登记证明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
    2023-08-25
    284人看过
  • 最高法高检关于职务犯罪解释,职务犯罪有哪些
    一、最高法高检关于职务犯罪解释最高法高检关于职务犯罪解释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二、职务犯罪有哪些职务犯罪有:1.职务便利类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3.疏于职务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023-06-19
    162人看过
  • 职务犯罪检察部职责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根据监察委员会的建议,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工作;2、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刑事立案;3、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4、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管辖;5、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6、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或自行补充侦查;7、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8、指导和考核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9、对检察环节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0、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一、职务犯罪的种类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23-03-20
    339人看过
  •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是什么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如下:1、严禁擅自处理案件线索,在初步调查中采取强制措施,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和财产权;2、严禁非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3、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4、严禁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5、禁止或者阻止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6、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进行讯问;7、严禁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8、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一、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些言词证据有哪些种类: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我国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
    2023-06-20
    479人看过
  • 检察机关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经审查具有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四)、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
    2023-06-17
    23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检察院举报法院渠道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5
      我是南方某市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检察院举报法院提供几条渠道给你: 1、根据法院级别,向市纪委、省纪委或者中纪委举报; 2、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或者举报部门举报,在检察院认识人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反贪或者反渎职部门举报; 3、向法院本身纪检检察部门举报。
    • 职务犯罪线索是哪些意思,有没有犯罪的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4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腐败制造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对经济建设和政局稳定起着破坏作用,使国家和人民身受其害。当中国全面进入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阶段的今天,反腐败斗争是关系
    • 职务侵占被批捕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批捕权有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职务侵占罪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
    • 可以由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的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批准决定应当明确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 检察、监察和审计机关在履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职责时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检察、监察和审计机关在履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一)要求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实、及时提供与预防职务犯罪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二)要求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三)要求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四)建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