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的共同犯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08:30:50 249 人看过

一、必要的共同犯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必要的共同犯罪司法解释有《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共同犯罪成立的要件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包括以下几点: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如果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单独构成所教唆的罪,尽管存在教唆行为,也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起点是年满16周岁,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其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我国除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外,还可能因为有精神障碍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3、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往往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犯罪,但是可以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起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贪污罪,但是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达到犯罪的程度。要求:

1)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都是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都必须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程度。

2、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1)共同的作为。2)共同的不作为。3)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3、共同犯罪的行为分工:1)共同实施实行行为。在共同实行行为内部根据有无更进一步的分工,还可以分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2)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

4、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要求共同犯罪行为的有机整体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不要求每一个共同犯罪人所具体实施的行为直接地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各行为人通过犯意联络,明知自己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对于那些有不低于两个人员参与犯罪行为实施的刑事犯罪案件,就是给他犯罪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司法解释,并且结合给他犯罪案的具体案情,确定主犯、从犯之后,对参与共同犯罪的各位犯罪主体进行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司法解释:关于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犯罪集团,其中犯罪集团由三人或以上组成,而共同实施犯罪固定的犯罪组织被称为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主犯的处罚要根据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来决定。一般共犯是指二人或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或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被称为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共同犯罪集团司法解释共同犯罪集团司法解释是一项重要的司法解释,它对共同犯罪集团的定罪和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共同犯罪集团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共同犯罪组织。根据我国《刑法》第26条的规定,共同犯罪集团应当负刑事责任。共同犯罪集团司法解释对共同犯罪集团的定罪和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首先,它明确了共同犯罪集团成员的范围,即二
    2023-08-22
    47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解释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4年12月22日法释[2004]19号)第七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十五条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第十六条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
    2023-04-23
    277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的必要性
    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是: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专卖物品或者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二)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
    2023-07-04
    255人看过
  • 有关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毒品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有关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是管辖地一犯罪行为地为主,被告居住地为辅,如果是孕妇、哺乳期妇女的犯罪嫌疑人以其居住地管辖为主。毒品犯罪的类型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一、有关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有关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及其临时居住地。对怀孕、哺乳期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查获地公安机关认为移交其居住地管辖更有利于采取强制措施和查清犯罪事实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移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
    2023-06-05
    315人看过
  • 关于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有哪些?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
    一、关于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关于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2.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二、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有:1.被告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即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某条规定的犯罪行为;2.犯罪未得逞,也即犯罪没有达成既遂状态;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通常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等。三、犯罪未遂的类型犯罪未遂的类型有: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
    2023-04-14
    445人看过
  • 聚众斗殴的司法解释有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二)客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
    2024-01-10
    62人看过
  • 吸收犯,结果犯有哪些司法解释?
    一、吸收犯,结果犯有哪些司法解释?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比如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等。想要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势,如果只是轻微伤的,就不会构成犯罪。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为另外一个犯罪行为所吸收,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仅以吸收的那个行为来论罪,对被吸收的行为不再予以论罪的情况。两种行为之间所以具有吸收关系,是因为它们通常属于实施某种犯罪的同一过程,彼此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前行为可能是后行为发展的必经阶段,后行为可能是前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吸收犯
    2023-04-13
    321人看过
  • 司法解释同犯
    法律综合知识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4-04-16
    204人看过
  •  银行贷款诈骗罪共犯与非共犯的司法解释
    预谋犯与非预谋犯的界限在于是否事先有所沟通。预谋犯是指事先有所沟通,为贷款诈骗活动提供帮助;非预谋犯则是指没有事先沟通,单方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因此,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共犯论处的是非预谋犯。预谋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事先有所沟通,为贷款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非预谋犯:没有事先沟通,而是单方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共犯论处。银行贷款诈骗罪共犯与非共犯对刑罚的影响有什么不同?银行贷款诈骗罪是指在银行贷款过程中,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并占有贷款本金、利息等财物,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贷款资金,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损失的行为。共犯是指在犯罪过程中,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人。非共犯
    2023-12-07
    500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定义和解释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定义和条件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犯罪主体上,共同犯罪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以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二)客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三)主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二、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况1、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
    2023-07-04
    40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有哪些刑法解释司法解释
    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受贿罪,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解释方法及位阶关系刑法解释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在罪刑法定的原则制约下,除类推解释被禁止以外,其他解释方法都是可以采用的。这里所谓其他解释方法通常有以下四种:语义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在语义解释的视域中,刑法是一种语言现象,因而应当从语义上揭示法律的意蕴。无疑,语义解释是最基本的刑法解释方法。在成文法之下,法律是以语言为载体的,刑法也不例外。由于法律解释是以一定的法律文本为客体的,因而法律文本的语言特征对于法律解释具有重要的关联。就此而言,法律解释必然始于文义的确立。在语义解释中,主要是通过确立“文义”(derWortsinn以阐述法律的内容。因此,语义
    2023-08-05
    314人看过
  • 要件成立的共同犯罪有哪些共同犯罪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要要件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儿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也指单位。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分子通过相互意思沟通,认识到自己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并执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社会危害的心理态度。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个罪犯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除了必须具备故意犯罪的一般条件外,还
    2023-08-05
    284人看过
  • 职务犯罪司法解释2024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的法律监督,依法准确、公正地惩治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的法律监督实行上下两级人民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内部工作机制。作出一审判决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是同步审查的主要责任主体,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督促和制约的责任。第三条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庭审后,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意见书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有量刑建议书的,应当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书后,应当在二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
    2024-01-31
    109人看过
  • 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中共同犯罪规定
    首先,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见,逃逸行为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结果并不是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件。也就是说,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结果对交通肇事罪不具有定罪层面上的意义。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结果,只是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节,而且承受这种量刑情节的主体只能是交通肇事人,而不能包括其他人。其次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来看,交通肇事罪是一个典型的过失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所以交通肇事罪根本就不存在共犯的问题。虽然指使逃逸和逃逸行为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范畴,但指使逃逸
    2023-06-11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单位共同犯罪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1
      共同犯罪行为人通常以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或者没有共同犯罪故意为由,否认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行为。由于犯罪活动总要外化为客观的行为并产生特定的结果,因此,可以通过分析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及结果来推断其主观认识和各行为人之间的犯意联络。对于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明,需要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客观分析,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为客观、准确地认定犯罪主观方面,既要分析各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又要分析各行为人在犯罪之前的准
    • 该如何解释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7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
    • 必要共同犯罪 包含哪些法律?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08
      必要共同犯罪有对向性共同犯罪、聚合性共同犯罪和集团性共同犯罪。对向性共同犯罪指基于二人以上的互相对向行为构成的犯罪;聚合性共同犯罪指多数人共同实施同一犯罪行为;集团性共同犯罪指以集团、组织的形式实施犯罪的。
    • 关于醉驾共同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关于醉驾的共同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0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参加共同犯罪时,不论其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总是有机联系的,在整个犯罪的链条中,这些行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如实行行为与教唆行为或帮助行为等构成的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 共同犯罪的司法解释中止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2
      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共同犯罪中止犯罪作出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中止犯罪是犯罪过程的一种表现,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中止犯罪。对中止犯,无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