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内容属于要约的不得更改的实质性内容?
属于要约不得更改的实质性内容有: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什么?
(一)概念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生效不同。
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三)撤回、撤销不同。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三、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订立合同时,要约和承诺是必不可少的流程,在要约人向他人发出要约之后,如果受要约方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了承诺,即代表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要约人当然不能随便更改合同内容,更改了这些实质性内容的,承诺人要重新对新要约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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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内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1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被要约人对上述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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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更改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01、对非主要条款作出了改变; 2、承诺人对要约的主要条款未表示异议,然而在对这些主要条款承诺后,又添加了些建议或者表达了些愿望。如果在这些建议和意见中并没有提出新的合同成立条件,则认为承诺有效。 3、如果承诺中添加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承诺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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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内容及实质性变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5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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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条款和约定内容不得更改的法律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2具体包括合同的标的,对数量、质量、价款的约定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要约人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改变,属于新要约,正常情况下要约内容跟承诺内容应该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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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指的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1、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