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农民工下班被撞属属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24 12:09:57 118 人看过

一、超龄农民工下班被撞属属工伤吗.

大家好啊,我给大家普及一个法律知识哈。

如果是一位62岁的农民工,他在下班的路上遭遇了车祸,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哦。

因为一旦你到了60岁的话,不管有没有工作,都无法算作工伤啦;如果还没到60岁,那就应该被列为工伤范畴。

但如果工人已经60多了,理应退休或已经退休,那么他们已经失去了身为合法劳动者所需具备的资格,这时候如果雇佣的用人单位聘用他们,那么他们之间就不再算是劳务关系了,这样的情况也不再受劳动法的保护和约束。

所以呢,如果这位农民工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应该按照人身损害的方式向侵权方要求进行民事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的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满18岁开车撞人父母要赔钱吗

当我们步入成年人的那一刻,就正式成为了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并且要独立面对和承受随之而来的后果。

当然啦,作为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的家长们,他们从法律角度来看,已经无法再担任监护人了,那么自然而然地也就没有必要去履行那些监护的义务了。

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孩子不小心触犯了法律,你作为父母是不用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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