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成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34:13 217 人看过

(一)组织建设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目前,全国县以上消费者协会已达3138个,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设立的消协分会,在村委会,居委会,行业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厂矿企业中设立的监督站,联络站等各类基层网络组织达15.6万个,义务监督员,维权志愿者10万余名。

(二)立法立规

中国消费者协会自成立起始,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1993年10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1994年1月1日实施。《消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纳入法制轨道。经过10年的广泛宣传,目前,《消法》已成为中国百姓最为熟知的基本法律之一。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东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当一批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颁布了《消法》实施办法。

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积极参与,协助有关方面制定和修改了数十个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对推动政府机关完善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受理投诉

到2000年底,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405.630件,解决率达96.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0.6亿元。

(四)宣传教育

自1986年始,每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全国各地消协联合,通过街头宣传、举办展览、专题讲座、文艺晚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维权宣传活动。

1997年以来,中消费者协会每年推出一个年主题,全国联动,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维权活动,深得民心。

不少地方消协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消费者的特点,分别在当地幼儿园,学校工厂,商店,机关和农村开展了内容较为系统,时间相对集中的消费教育,有的还纳入了正常的教育规划中。

(五)比较实验

中国消费者协会注重学习和接见国际消费者组织通行的消费品比较试验方式,独立开展和组织、指导地方消协开展了大量的比较试验。目前,每月公布一项比较试验结果,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

(六)消费警示

自1997年起,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涉及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消费陷阱,以“消费警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醒消费者免受危险消费方式的伤害。消费警示制度对指导消费发挥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也有力地促进了一些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协会相关文章
  • 中国消费者协会:电视购物仍是消费投诉热点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4413件,同比下降了6.5%,解决1261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508万元。中消协称,今年第一季度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中,电视购物仍然是投诉热点。目前,电视购物市场秩序混乱,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情况严重,消费者购物风险很大。其主要问题是:广告发布者不依法核实广告内容;销售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随意夸大产品的功效;速递人员要求消费者必须先交钱签收才能验货及一系列连带问题。
    2023-06-07
    167人看过
  • 只要消费者投诉,消协就会受理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对消协组织不受理的投诉作出规定。2006年,中消协印发的《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规定,消协对下列14种情况的投诉可以不予受理:1.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2.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3.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4.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5.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6.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的;7.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8.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9.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10.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11.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12.消费者知道
    2023-03-20
    410人看过
  •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版权保护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本行业利益,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决定下设版权保护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的专业性工作机构,对内为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会员单位提供版权服务,对外代表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处理版权事务。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组织会员单位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法令,并在工作中严于律己,做出表率;保护各会员单位的著作权合法权益;调解各会员单位的版权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调查研究、汇集各单位在执行著作权法过程中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为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有关著作权的政策法规和版权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和意见;组织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协同有关方面培训版权业务人员,进行业务经验交流,开展学术讨论,促进并提高各会员单位的版权意识;加强与台、港、澳地区和国际间版权组织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2023-06-08
    212人看过
  •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试行工作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暂行规定》,及时正确处理消费者投诉,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试行工作程序。一、登记投诉。凡受理消费者书面、口头、电话的投诉均应进行登记,填写投诉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或服务项目、牌号、规格、数量、价格、受损害的具体情况。二、审查投诉。收到或接待投诉后,按照受理投诉的范围,认真审查投诉是否成立。确认投诉成立,填写投诉成立表。对属于投诉本人责任的投诉,或者按规定不予受理的投诉,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原因。三、调查投诉。对需要调查的投诉,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调查。1、对一般的投诉,及时将投诉信件或证明材料转给被投诉者,责成他们进行调查。2、根据投诉内容,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及时将投诉信件或证明材料转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主动提供情况,积极配合。3
    2023-06-07
    131人看过
  •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年关于3.15的“年主题”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
    2023-06-07
    374人看过
  • 我国规定了哪些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如果是具体到省市县的消费者协会的话,那么一般是以省市县的名字来命名的,比如说四川省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协会职能(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2023-06-14
    246人看过
  • 中国消费者协会:拆包装不影响商品完好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上周新修改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明年3月15号起执行。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新修改的消保法中规定的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做出解释。新修改的消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该法同时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消费者担心,经营者会以商品开封后难以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对于商品完好的界定,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解释说,姜天波:包装拆了,这个算不算商品完好。我们消费者协会的态度很明确,这就是商品完好。至于说塑料布拆了,只要商品没有得到损害,可以继续销售,就是商品完好。至于说交易平台、经营者你们认为不属于商品完好,那你们跟我们消协在处理投诉时有一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指出,商品完好主要是商品本身,而并非包装。贾东明:商品完好,我个人理解,还是
    2023-06-07
    313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积极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文号:发改办价检[2011]8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营造放心省心舒心的和谐消费环境,今年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起“推进明码实价”活动,部分企业自愿作出《明码实价自律承诺》(附后),在社会各界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反响。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明码实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0年,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8号令)颁布以来,明码标价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广大经营者基本能够做到明码标价、一货一价签,既方便了消费,又提高了交
    2023-06-07
    162人看过
  •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成立
    为维护中国消费者利益,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在此间正式成立。据介绍,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直属于中国法学会。该会将积极开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同时还将开展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发展。成立大会上,中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李国光当选为第一届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李国光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是现代新兴的一门法学学科。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也开始在中国兴起。他表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不仅要研究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理论问题,更要研究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新点、热点、难点和焦问题,为消费者谋利益。
    2023-06-07
    224人看过
  • 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
    CISAC,theInternationalConfederationofSocietiesofAthorsandComposers的缩写,即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成立于1926年,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性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各区办公机构分别位于布达佩斯、布宜诺斯艾利斯及新加坡。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的活动旨在提高作者和作曲家的地位,该组织的活动与政治和宗教没有任何联系。自成立至今,CISAC一直致力于创作者权利的认证和保护。截止2004年,CISAC已拥有来自109个国家的210个保护创作者权利协会的会员,并且直接代表着超过200万名包括音乐、戏剧、文学、影音等各类作品在内的个体创作者的权利。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成员国2003年的版税总额,根据各国的统计,超过了62亿。尽管环境恶劣(数字盗版,光盘销售量下降,等等),这代表着一种增长。CISAC成员一直在努力确保全世界的
    2023-06-08
    356人看过
  • 投诉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投诉范围有哪些
    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1、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2、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投诉。在以下情况下的投诉中,消费者协会不会接受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企业(包括个人用户)之间的经济纠纷投诉的个人之间个人交易商品的投诉不能提出投诉者的名称和地址的投诉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时,你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投诉要合理。首先要搞清是否因自己没有遵守规定或按说明书去做,如果是因为自己出错而导致出现问题,就不要投诉。(2)要保存损坏的汽车、配件及发票、保修单等单据,这些东西是构成双方消费合同与受到侵害的有效证据,因为没有必要的凭证,消费纠纷便难以解决。(3)以诚为本。在遇到消费纠纷时,既不能一忍了之,也不能操之过急。应该相信多数生产经营企业对自己生产、经销的产品是负责任的,消费者协会及各有关行政管理机构会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2023-08-05
    208人看过
  • 车祸中伤者无工作就没有误工费吗?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2、无固定收入的: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①产业分类标准;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
    2023-03-28
    206人看过
  • 中国消费者协会:低于70元的强化木地板慎买
    面对地板行业参差不齐的价格,消费者究竟应该如何辨别?多少钱才是强化木地板的底线?事实上,中国消费者协会与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早在2005年就发布了强化木地板消费警示:低于70元的强化木地板质量难保。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吕斌介绍,70元的价格是经过充分调查与测算得来的,是强化木地板的价格底线。强化木地板主要由基材、耐磨纸、装饰纸和平衡纸四个部分构成。质量有保证的强化木地板每平方米最低制造成本应在42元左右,再加上辅料、售后服务、运输、品牌推广等一系列费用,市场价格很难低于70元。另外,在地板生产流程中,地板耐磨层削弱10%,成本就能下降20%,而甲醛含量下降10毫克,成本就会上涨10%。可见,强化木地板的价格如果低于70元/平方米,消费者还是谨慎选择为好。华商晨报
    2023-06-07
    97人看过
  • 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为农民消费者的农机质量投诉在新的一年里提供了依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农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规定,制订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下简称《规定》),并于2001年11月31日正式发布。《规定》指出: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及地方投诉监督站投诉。《规定》同时包括受理投诉原则、受理范围、受理投诉的方式与要求、投诉处理程序及工作方式等九条内容。《规定》的具体内容见附件。《规定》的制定与发布为农民消费者的农机质量投诉提供了依据,当然也让农民朋友在购买农机产品时吃了颗定心丸
    2023-02-17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协会是由一群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捍卫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其使命包括监督市场行为,提供消费者教育,积极参与法规制定,以及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消费者提供支持。 消费者协会通常通过发布报告、组织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来履行其职责,以... 更多>

    #消费者协会
    相关咨询
    •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是哪些作用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
    •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区别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 什么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怎么组织的?有哪些责任?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消费者协会的任务有两项,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组织中影响较大的有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和欧洲消费者同盟机构(BEUC)。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
    • 消费者协会可以处罚成立者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1
      消费者协会不具有行政执法权,故不能对任何单位、个人做出罚款的行为。 消费者协会只能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民事调解,且该调解不具有强制性。 即它的作用在于督促卖方做出赔偿,对需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援。
    • 为什么要成立消费者协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
      尽管法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地位平等,但由于双方实力悬殊巨大,实际上很难实现真正的平等。经营者为了获取每一分利益,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对付消费者。消费者往往是孤立、分散的社会个体,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却是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拥有各种专门知识与经验的专业人员的企业,因此,在与经营者的对抗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为了与强大的经营者相抗衡,实现与经营者之间的正真平等,消费者除了通过国家支持和社会帮助以外,还应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