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建设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目前,全国县以上消费者协会已达3138个,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设立的消协分会,在村委会,居委会,行业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厂矿企业中设立的监督站,联络站等各类基层网络组织达15.6万个,义务监督员,维权志愿者10万余名。
(二)立法立规
中国消费者协会自成立起始,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1993年10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1994年1月1日实施。《消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纳入法制轨道。经过10年的广泛宣传,目前,《消法》已成为中国百姓最为熟知的基本法律之一。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东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当一批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颁布了《消法》实施办法。
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积极参与,协助有关方面制定和修改了数十个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对推动政府机关完善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受理投诉
到2000年底,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405.630件,解决率达96.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0.6亿元。
(四)宣传教育
自1986年始,每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全国各地消协联合,通过街头宣传、举办展览、专题讲座、文艺晚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维权宣传活动。
1997年以来,中消费者协会每年推出一个年主题,全国联动,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维权活动,深得民心。
不少地方消协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消费者的特点,分别在当地幼儿园,学校工厂,商店,机关和农村开展了内容较为系统,时间相对集中的消费教育,有的还纳入了正常的教育规划中。
(五)比较实验
中国消费者协会注重学习和接见国际消费者组织通行的消费品比较试验方式,独立开展和组织、指导地方消协开展了大量的比较试验。目前,每月公布一项比较试验结果,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
(六)消费警示
自1997年起,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涉及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消费陷阱,以“消费警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醒消费者免受危险消费方式的伤害。消费警示制度对指导消费发挥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也有力地促进了一些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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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是由一群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捍卫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其使命包括监督市场行为,提供消费者教育,积极参与法规制定,以及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消费者提供支持。 消费者协会通常通过发布报告、组织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来履行其职责,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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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是哪些作用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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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区别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1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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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怎么组织的?有哪些责任?承担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消费者协会的任务有两项,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组织中影响较大的有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和欧洲消费者同盟机构(BEUC)。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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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可以处罚成立者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1消费者协会不具有行政执法权,故不能对任何单位、个人做出罚款的行为。 消费者协会只能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民事调解,且该调解不具有强制性。 即它的作用在于督促卖方做出赔偿,对需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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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成立消费者协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尽管法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地位平等,但由于双方实力悬殊巨大,实际上很难实现真正的平等。经营者为了获取每一分利益,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对付消费者。消费者往往是孤立、分散的社会个体,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却是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拥有各种专门知识与经验的专业人员的企业,因此,在与经营者的对抗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为了与强大的经营者相抗衡,实现与经营者之间的正真平等,消费者除了通过国家支持和社会帮助以外,还应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