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种类有哪些
1.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
2.海关纳税争议案件。
3.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
5.价格违法处罚。
6.对游行拘留处罚不服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如何申请行政协议的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协议的行政复议方式是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提出,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
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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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行政复议案件有哪几种类型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81、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登记的案件。婚姻登记机关无权撤销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如果撤销婚姻登记,属于越权行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其撤销违法无效。 2、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婚姻登记的案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他人办理婚姻登记,如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履行婚姻登记义务,亦可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履行法定职责。 3、因登记行为错误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赔偿案件。 4、其他侵权案件。如在婚姻登记中乱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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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复议前置,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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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是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23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案件有: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 2、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案件; 3、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4、对欠缴税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申请减免税款依法审判; 5、纳税人与海关发生争议的,应当缴纳税款,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