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据此,在仲裁开始前,若一方当事人就涉外仲裁协议项下的争议诉至法院,而另一方以存在仲裁协议提出抗辩,法院有权对仲裁协议有效与否进行认定。另外,根据我国《仲裁法》第70条、《民事诉讼法》第260条关于涉外仲裁裁决撤销的规定,以及《仲裁法》第71条、《民事诉讼法》第260条关于涉外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的规定,在这两个阶段,如果当事人就仲裁协议有效性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也有权对此行使认定权。因此,就这些方面而言,我国的作法与世界上其它国家并无不同。
但是,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若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提出异议究竟由谁进行认定,对此我国的制度规定与国际上的普遍做法相比,却存在相当大的距离。为讨论方便起见,笔者先将我国在此方面的相关规定原文摘录如下:我国《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法释[1998]27号、以下简称《批复》)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有权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如果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则由人民法院裁定。”
从上述规定来看,笔者认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仲裁委员会而非仲裁庭来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诸多缺陷。前文已提到,目前管辖权/管辖权原则在世界范围内已得到普遍的认可,据此原则仲裁庭有权对自己的管辖权以及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作出决定,而不是由仲裁委员会来行使这项权力。虽然国际商会和斯德哥尔摩商会的仲裁院有权对仲裁协议进行初步认定,但这并不妨碍仲裁庭作进一步的认定。而我国的作法却完全不同,根本排斥了仲裁庭,是由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认定。这样的机制会产生许多问题:首先,严重影响仲裁效率。将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交给不具体审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实际上等于将权力交给了另外一家不叫法院的法院,仲裁程序仍难逃停止下来之命运,仲裁程序的拖延在所难免。其次,影响仲裁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仲裁协议的效力由仲裁委员会来决定,也即仲裁庭的管辖权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导致仲裁庭过分依附于仲裁机构,缺少必要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进而影响其公正性。第三,有可能出现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对同一事实的认定发生矛盾的局面。仲裁委员会要对仲裁协议有效与否进行认定,可能需要对案情进行调查,对一些事实作出判断。仲裁庭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裁决时,也要对事实进行认定。这两个主体有时在同一事实的看法上会发生矛盾,得出相反的结论,这样的仲裁怎能让当事人信服?
-
仲裁庭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准据法的确定
439人看过
-
国际商会仲裁院与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有关系吗
482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民事诉讼的区别
368人看过
-
国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承认临时仲裁的必要性
411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核心要求
397人看过
-
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
224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国际实践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国际实践 (一)适用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选择的法律 这一法律适用规则是国际私法上著名的“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意思自治原则源于合同准据法的主观主义理论,因而亦称主观论,它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基本的理论。该学说肇始于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兰首先提出的“意思自治说”。根据该原则,法院在审理涉外契约案件时,如果发生法律冲突,应当适用当事人双方协商选择的那个法律;若当事人在契约中没有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6(1)仲裁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的方式强使另一方当事人接受此项协议的产物。(2)订立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依照应当适用的法律,必须具有合法的资格和能力。如果当事人依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为无行为能力者,则致使仲裁协议无效。(3)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合法,即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必须是按照有关国家的法律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事项。这些法律一般为裁决地法或裁决执行地国的法律。此外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中关于国际贸易的仲裁规则一样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国际仲裁是国际商事纠纷的一种解决方法,如果要问通常会用到哪些法律,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不过国际商事纠纷中贸易纠纷比较常见,所以有关贸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会用的多一点。 另外,因仲裁的地点不同也会使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比如,国际贸易纠纷当事人常选择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因此会适用英国的相关法律。 目前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和《联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 (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有哪些,国际仲裁仲裁机构怎么确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的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