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怎么划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1 05:01:26 318 人看过

原告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存在的,应当对不当得利请求权发生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已经发生了变更、消灭或者受到妨害的,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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