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违法行为侵犯财产所有权的,如何确定赔偿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41:07 499 人看过

高某受聘于某县供销社贸易公司,担任该公司驻某市办事处代表。该县人民检察院以高某受聘供销社贸易公司期间,擅自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为由将高某刑事拘留,并扣押高某现金72893元。此后,县人民检察院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认为高某行为不构成犯罪。高某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退回被扣押的财产,但遭到拒绝。高某又先后向县检察院和其上级市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逾期均未得到答复。于是,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市中级人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后认为,县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后,未将违法扣押的财产退还给高某是违法行为,判决县人民检察院将现金返还给高某,并退还相应利息。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司法机关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如果侵害的财产尚未灭失的,应当返还财产;造成损害的,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采用返还财产这一赔偿方式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财产还存在;(2)返还财产比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因为返还财产是国家赔偿方式的一个例外,如果原财产虽然存在,但被运往外地或下落不明,则应使用金钱赔偿;(3)返还财产不影响公务的实施.如果原财产已经用于公务活动,返还财产将影响到公务的实施,应以金钱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拘留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是行使职权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政机关;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等。一、如何对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变更的行为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
    2023-04-04
    291人看过
  •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方式
    (1)假冒行为。所谓假冒行为,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许可,第三人在其制品上标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的专利标记、商标、名称等。在我国刑法中主要是指假冒注册商标(现行刑法第213条)、假冒专利(现行刑法第216条)、假冒他人署名(现行刑法第219条)。(2)非法出售行为。一种是指销售冒牌货的行为,即销售未经许可而载有与受保护的商标、专利或实质相同的标志的任何相同物品。我国现行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即属此类行为。另外一种是侵犯著作权的发行、出版、出售行为。如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行其文字作品、电影、电视、录象、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邻接权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非法制作行为。第一类是伪造、擅自制造行为。其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未经授权而制作;二是超越授权范围而制作。如现行刑法中的第215条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罪等。第二类行为是非法复制行为,及未经权利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以印
    2023-04-12
    287人看过
  • 所有权侵权如何进行赔偿
    1、所有权侵权赔偿应该以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计算标准: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照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按全价计算;如被完全毁损、灭失财产已经使用一定时间以上的,按相应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计算。如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023-04-21
    141人看过
  • 关于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一、关于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第一,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第二,按“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即在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三,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即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
    2023-04-14
    408人看过
  •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如何确定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对赔偿义务机关作了如下的规定:第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二,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第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第四,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五,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六,经复议机关复议,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
    2023-03-20
    73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中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有哪些
    财产权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侵犯财产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使用其职权,使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遭受侵害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上述行政行为并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害的,行政主体应承担赔偿责任。(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强迫相对人履行行政法义务或行政决定,或为了达到某种行政法目的而采取的各类强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上述强制措施均应依法使用,如因违法而对当事人财产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并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害的,行政主体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4
    2023-03-03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刑事拘留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中违法所得的数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1
      侵犯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中,“非法经营数额”直接关系到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
    • 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有哪些,如何确定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8
      关于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8条要求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3)、(4)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
    • 侵犯公司财产的侵权行为地是如何确定管辖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1
      侵犯公司财产的侵权行为地的管辖确定是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商标侵权赔偿如何确定,商标权侵权赔偿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方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6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修改商标法后,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及顺序作了重新规定。商标权侵权赔偿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法定顺序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简单地说,因侵权人的侵权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
    • 商标权侵权赔偿如何确定, 商标权侵权赔偿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方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1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修改商标法后,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及顺序作了重新规定。商标权侵权赔偿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法定顺序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简单地说,因侵权人的侵权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