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8:23:10 458 人看过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留置权、质押权等,当事人设立担保物权,应当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债权人有几种受偿顺序

多个债权人应该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普通债权;

二、多个担保物权中,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先后受偿;

三、没有设定担保物权的,按照债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债权。

二、股权质押有什么意义且有什么效力

股权质押的意义,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所以股权质押在于能够更好地保障担保物权人的债权。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的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三、保证和担保的区别有什么

保证和担保的区别有:

1、为了保证债权债务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债权人在借款时会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根据中国的法律理论,担保是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

2、除担保外,担保还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和存款,当事人在为合法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造新的担保形式担保和存款一样,产生的权利性质是债权,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权利性质为担保物权,属于物权,担保物权有权优先赔偿担保物及其实现所得的价款,担保可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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