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免责条款有哪些基本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6:52:23 220 人看过

一、格式免责条款有哪些基本规定

免责条款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四)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二、免责条款有效条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三、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贷款基本规定有哪些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3、担保方式: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一、二手房抵押贷款额度影响因素(一)房屋估值房屋的估值对抵押贷款额度的影响巨大,房屋评估价值越高,借款人所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就越高。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房屋估值往往不等于房屋市值,为了抵御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其通常会在房屋市价的基础上留有一定的下行空间,但总的来说,价格悬殊不大。(二)贷款人资质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分析:1、信用状况借款人信用状况不好的话,贷款将会受到影响,严重还
    2023-03-07
    184人看过
  • 免责格式条款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免责格式条款什么意思免责格式条款的意思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二、免责条款的形式主要有什么在实践中此类免责条款常以以下四种形式出现:1.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2.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有此类条款。3.限制请求期限的条款。即事先约定将来的受害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人身
    2023-03-28
    155人看过
  • 欠款条格式的内容有哪一些规定
    欠款条格式的内容有,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3、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4-21
    421人看过
  • 什么是格式条款?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有哪些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阴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违反提请注意义务的,该格式条款不生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条款具
    2023-08-12
    131人看过
  • 免责合同或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一、免责合同或格式条款是否有效1、免责合同或格式条款是否有效,要依据合同或者条款的内容而定,如果条款是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二、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
    2023-06-19
    219人看过
  • 正规借条范本2024的格式有哪些?
    一、个人借款借条范文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见证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商务简单借条格式现因借款人_______因经营______
    2023-04-23
    420人看过
  • 不可抗力格式条款免责有效力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2023-06-14
    389人看过
  • 提示免责格式条款怎么写
    本人XX于XX年XX月XX日委托申请办理了银行账户一个,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现本人获得此卡的使用管理权限。为了避免权属纠纷,特做如下说明:本人是上述银行账户的真正所有者,今后由上述账户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自己承担,与委托人无关。特此声明!声明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日期:免责声明无效的情形1、显失公平的无效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其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
    2023-06-12
    197人看过
  • 格式合同能否做免责条款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效力的认定: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标准合同、附和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全部条款均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仍然属于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格式合同的要约一般是向公众发出的,或者是向某一类可能成为承诺人的人发出的;要约总是涉及到某一特定时期所要订立的所有合同;要约中一般包含了成立合同所需的全部条款。二是格式条款的不可协商性。格式条款的提供者
    2023-08-04
    469人看过
  • 格式条款为何在免责条款时无效
    一、格式条款为何在免责条款时无效原因是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如果是免除自己的责任,而加重对方责任,这种格式条款没有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交易对方的条款,这一点在消费者作为合同相对方时特别突出。因此,民法典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专门对格式条款进行了规定,主要是从三方面对格式条款进行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现实当中有的商家因为需要经常签订某类合同,为了防止出现疏漏以及维护自己的利益,为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格式条款。使用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降低交易成本,但其弊端亦
    2023-04-12
    304人看过
  • 民法典的格式条款有哪些,格式条款的种类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格式条款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二、格式条款的种类有哪些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种类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
    2024-01-14
    211人看过
  • 如何认定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众所周知,格式合同中所规定的明显的免责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这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免责事由与责任范围列入合同中,例如若一方有违约行为发生在先或是由于主观臆测而认定另一方违约,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另一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的前提下,所设定的免责条款便具有适用性。这种免责条款是主权意思自治的体现,并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是具备法定效力的。所谓的格式合同,我们也称为规范合同、标准化合约或定型化合同,这是指由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拟订好所有的合同条款,而对于另一方而言,他们仅能选择完全同意或反对。因此,对那些使用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来说,如欲签署这份格式合同,就必须无条件地全盘接受所有的合同条件;如果无法接受其中任何一项,那么就无法达成签约的意愿。生活中常见的诸如车票、船票、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以及出版合同等,均属于制式合同的范畴。需要指出的是,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包括以
    2024-07-28
    493人看过
  • 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哪些,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哪些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如下几点: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格式条款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2.规格化、定型化。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与其交易的所有同类交易对象。反复使用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该格式条款。二、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格式条款的订立应当遵循如下规则: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3.免责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凡是具备合同绝对无效条件之一的,一律无效;凡是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予以免责的,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而予以免责的条款的一律无效;凡是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
    2023-06-19
    306人看过
  •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的规定为哪些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下列法律要件:免责条款是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条款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条款的内容合法、遵守公序良俗;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一、合同生效书怎么写合同生效条款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并且需要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主体具备缔约行为能力的,合同就会成立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是什么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合同中免责
    2023-03-06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免责条款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免除责任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免责的内容或者范围。 2、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免责条款的目的,就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3、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
    • 合同格式中“免责”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6
      格式合同中的豁免条款包括:1。根据豁免条款的程度,可分为完全豁免条款和限制豁免条款;2。根据豁免条款的性质,可分为豁免条款和侵权豁免条款;3。根据豁免条款是否有效,可分为绝对无效的豁免条款、相对无效的豁免条款和有效的豁免条款。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下列豁免条款无效:(1)造成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
    • 《价格法》规定我国价格管理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我国价格管理的基本形式有三种,即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的定价主体是经营者,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政府定价的定价格主体是政府,价格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直接制定;政府指导价的定价主体是双重的,由政府规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引导经营者制定具体价格。
    • 合同有哪些条款免责条款范本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8
      合同免责条款的特点:一是免责条款是合同条款的一种,是合同的一部分;二是免责条款提前约定;第三,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三条,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条: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免责条款如何认定格式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格式合同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合同的内容,并以此与不特定相对人定合同,不特定相对人在定合同时无法磋商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处于要约人的地位,相对人则由承诺或拒绝要约的意思表示决定是否受合同拘束。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格式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它是由提供者一方事先拟定好的相应的免责条款且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一般属于垄断行业,如邮电、铁路、航空、保险等行业,他们从维护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