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上房屋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9:25:58 355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上房屋归谁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房屋所有权是,没期限,房产没毁损就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70年土地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有使用期限。但房屋所有权是,只要买了房,房子就是你的。需注意的是:产权年限从开发商拿地算起。从开发商拿地到建设,再到业主入住,时间至少需两、三年的时间。而一般情况下,买家到手后,产权就会缩水。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如果房屋到期,可由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格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之差。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30年。若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建筑物,会对业主进行补偿。类似拆迁安置的方法。

1、为什么房屋产权有40年、50年和70年之分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啥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大家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归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商用房和自用房都是有一定的产权期限的,如果到了产权期限是可以进行续签的,但是需要进行缴纳一定的出让金,具体需要缴纳多少是根据房子的金额决定的,不懂得可以电话咨询土地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上建的房子到底归谁所有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但是,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说。所谓一元主义,是将土地和其地上物视为一个整体的权利。采一元主义者,附属物不得离开主体权利而独立存在。所谓二元主义,是把土地和地上物视为两个独立的权利,两者互不附属。二元主义并无绝对不妥,如果房产被视为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并能对其占用的土地权利建立相应的补偿制度,两种独立的权利也可相安无事。
    2023-07-23
    241人看过
  • 法律规定承包山征地补偿归谁?土地使用权法条包括什么?
    一、承包山征地补偿归谁?承包山征地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然后再分配到每一个人头上。征地补偿规定是按照该耕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6~10倍来进行计算。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费用收取标准菜地,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或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品鱼塘。城市人口(不含郊县人口,仅指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下同)百万以上的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城市人口50万~100万的市,每征用1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在京、津、沪所管辖县征用为供应直辖市居民吃菜的菜地
    2023-12-15
    304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权产权归谁
    1、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租赁给另一方的情况,以租赁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若土地租赁协议中未对房屋的产权进行界定,则房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要么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议价形式购买该房屋,或投资人自行拆除房屋。2、若是国有批租的土地,土地租赁期到期后,土地无偿收回。对房屋进行适当补偿。一、租入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无形资产?不能,除非是融资租入。从会计核算角度看,将企业的长期资产区分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主要是为了更明晰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分布。同时,因为无形资产固有的不确定性,所以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一般无形资产都规定了相对较短的摊销期限。而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不是因为这一原因,而是从其作为一种权利且无实物形体的特征出发的,但从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说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或者无形资产核算在本质上是没有本质差别的,只是摊销和折旧的年限与一般的固定资产不同而已,因此上,新的《无形资产》准则规
    2023-04-02
    188人看过
  • 2024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
    2024-01-14
    173人看过
  • 房屋周边使用权归谁
    住宅小区周边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法律规定如下: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认定标准是这些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不属于某一单个的人所有,也不属于开发商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至于开发商是不是将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费用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在所不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都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都属业主共有,也有例外:在小区内的某一整栋建筑物属于特定业主所有的情况下,该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该特定业主,而不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内的城镇公共道路
    2023-03-31
    209人看过
  • 排屋土地分摊面积使用权归谁所有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范围包括管道井、设备间、地下室和楼梯间等。一、公摊范围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二、分摊原则(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三、公摊计算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
    2023-02-17
    426人看过
  • 法律上如何区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一、法律上如何区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有: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到期办理续期手续方可继续使用;房屋所有权是权利人独占性的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在哪里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一般是在房产证的第二页。如果说想要的号码是房屋位于房管局的编号,则就是房产证上面的丘地号,房产证上会写上“权证号”;而如果是想要房产证上面的编号,那么就是房产证上的监字号,房
    2023-11-05
    434人看过
  • 房屋使用年限规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为居住用地的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和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是四十年,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使用权到期需要办理续期手续。房屋产权年限与房屋使用年限(1)房屋产权年限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2)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
    2023-07-26
    100人看过
  • 房屋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分析
    房屋土地使用权新政策的内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房屋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吗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3-07-05
    372人看过
  • 没有确权的土地使用权归谁
    一、没有确权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没有确权的土地一般归集体所有。1.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当土地未经确权时,其权益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的土地最终会收归集体或国家所有。3.在面临房屋或土地征收的情况下,未确权的土地持有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因此,积极进行权属确认登记,对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至关重要。二、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土地确权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1.通过确权,可以明确土地的使用权,确定土地附着物的权益归属。这有助于减少因土地权属不清而引发的纠纷,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2.土地确权也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3.土地确权还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可以更好地
    2024-08-01
    4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过户注意事项
    带购房合同房产证和双方的身份证,到房管局(或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土地证办理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提示,十分方便.,房产证被大厅收去以后付房款。需要携带的材料有:1、双方协议及其相关证明文件;2、测绘资料及其图纸;3、其他相关资料(各地要求不一样)。房屋过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2023-07-03
    98人看过
  • 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归谁
    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还是会归房屋产权人,因为房子作为物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有使用期限限制的是房屋所占用的的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如下: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归谁的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2-06-28
    103人看过
  • 房屋土地使用证该谁办?
    一、房屋土地使用证该谁办?房屋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房屋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果想要办理土地证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进行办理。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如果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有些地方已经将政府机关的办事窗口集中在事业服务,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2、国有土地使
    2024-01-23
    245人看过
  • 房屋倒塌停用的国有土地权归谁
    房屋倒塌后空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实际用地单位或个人,如果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一、土地所有权如何确认土地所有权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二、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证明怎么写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应当写明:公司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公司,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三、20年前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2023-03-13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上建房屋归谁所有,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9
      土地使用权上建房屋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屋倒塌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大类:(1)国家所有;(2)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有如下规定: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
    • 承包土地复垦后使用权归谁具体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你的开荒投入或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承包经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承包方所种植的林木及收获的果实的所有权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保护。
    • 70年房屋使用权归谁使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6
      业主的所有权是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共同管理权。 业主该尽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