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8:00:22 402 人看过

不可以。合同期满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是不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辞职没转正可以随时走么

辞职没转正不可以随时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签了合同还想辞职是不是要赔偿违约金

签了合同还想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服务期和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内受伤于合同期满后治愈即应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被告陈庆联是原告广东省邮政运输局(以下简称邮运局)的合同制司机,合同期限从1988年11月19日起至1993年12月18日止,1993年11月25日,陈庆联驾驶邮车运送邮件行经广东省龙川县路段时,被违章行驶的另一货车撞伤致左膝平台骨折。经交警部门主持,陈庆联、邮运局与肇事责任人于1994年4月19日达成协议,签订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明确山肇事方承担陈庆联在龙川住院期间的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并一次性补助继医费、交通费合计1000元;此后,陈庆联的检查治疗费用由邮运局支付。回广州后,陈庆联继续治疗膝伤。1994年5月,邮运局因陈庆联伤后未上班,终止了与陈庆联的劳动关系,停发工资、补贴等。同年12月6日,邮运局向陈庆联发出书面通知,将其医疗终结时间确定为1994年11月23日。陈庆联以膝伤末愈需继续治疗为由,向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受理后委托广州市越秀区劳动鉴定
    2023-06-09
    107人看过
  • 实际中劳动关系是否可以随时终止?
    事实劳动关系是可以随时终止的,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无论是否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要支付补偿金?[案例]甲某2000年1月到上海市某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签有终止日期为2000年12月31日止的聘任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甲某月工资2000元。该协议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协议,但甲某仍在该公司工作,2001年4月1日,公司负责人表示让甲某放假,随后停止甲某的工作及[案例]甲某2000年1月到上海市某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签有终止日期为2000年12月31日止的聘任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甲某月工资2000元。该协议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协议,但甲某仍在该公司工作,
    2023-07-01
    425人看过
  • 合同到期后未提供劳动算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吗
    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
    2023-06-14
    1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是否能够随时解除?
    不可以。合同期满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是不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实践中看,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审理劳动合同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认定为无效,因此导致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如何判断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2023-07-07
    97人看过
  •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中经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一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事实劳动关系推到了最前沿,使劳动保障部门无法也不容回避这一问题。《条例》第18条、第61条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进一步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继续享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有效的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
    2023-03-19
    486人看过
  • 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一、背景二、如何判断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效力三、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四、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正文】一、背景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实践中看,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审理劳动合同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认定为无效,因此导致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二、如何判断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在这里不能简单地进行无书面形式则无效的推理。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
    2023-06-15
    304人看过
  • 劳动者不签合同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这是避免出现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索赔双倍工资现象。《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面临支付双倍的风险。但劳动合同属双方意愿,实践中难免会出现劳动者借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想获取双倍工资的现象。为此,《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单位则须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不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有权和劳动者解除合同,但应支付
    2023-03-05
    260人看过
  • 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订,员工可否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案例]范某于2003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两年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范某如擅自离职应承担违约金三万元。后因工作表现良好,范某被提升为销售部主管。2005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及时续订。2005年9月,范某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带走公司相关核心销售人员。公司认为范某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辞职,不能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且范某擅自离职应承担三万元违约金。[问题]范某是否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及支付三万元违约金?[观点一]范某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及支付三万元违约金。理由是:范某和公司之间在两年期劳动合同届满后,虽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应当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范某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不能解除,且应根据约定承当三万元违约金。[观点二]范某无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三万元违约金。理
    2023-04-25
    16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第几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劳动合同的作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
    2023-02-25
    157人看过
  • 合同期满被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申请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了,如果单位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人都会选择直接离开。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了一起案件,支持合同期满被终止劳动关系的陈某向该公司申请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这是怎么回事呢?据悉,陈某于2013年4月入职某公司担任保安员,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但是,今年3月初,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该公司人事部通知陈某,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4月1日,陈某向某公司人事部提出申请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该公司认为自己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陈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等事宜,尽到了及时告知的义务,没有理由支付陈某经济补偿。陈某不服,遂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接案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核实相关诉求信息是否准确后,对陈某
    2023-04-22
    378人看过
  •  劳动者怎样才能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
    2023-08-28
    33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是合同终止吗
    一、解除劳动关系是合同终止吗解约或终止合同系指企业在法定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和流程,结束目前所订立之劳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其本质上就是宣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正式终结。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方面,则是双方当事人在事前协议一致,主动通过法律途径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以此来解除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更为详细地探讨来看,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不论在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作出决策,还是在引发这两种情形的原因上有所差异,亦或是合同解除与终止所需遵循的法律程序要求上有所不同,这都是值得我们在处理实际问题时予以高度重视的关键性区别。《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2024-03-07
    24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哪些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被宣布失踪的,(4)使用者依法宣布破产的,(5)使用者被取消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被取消或者使用者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我们这里讲的劳动合同是狭义的。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023-08-05
    199人看过
  • 合同期满未续签,终止劳动关系需赔偿
    张某于2009年7月28日到某投资服务公司任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7月28日至2011年7月27日。合同期满后,张某继续从事原工作,公司也一直没有提出与张某解除合同,但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2012年3月9日,公司向张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张某亦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但对于公司是否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双方发生争议。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案中,张某和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虽然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原有劳动合同基础上形成了新的事实劳动关系。在此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实质上是单方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因此,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2023-06-05
    449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可否随时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不能随时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能否自由地随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0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则需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同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
    • 合同期满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获得哪些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 劳动合同终止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终止就是指劳动关系终止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5
      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期限到了,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形,劳动关系也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而终止。通俗地说,就是合同到期后双方都要办理一些手续,包括员工停止、交接工作,公司办理退工,办理了才认为是终止了劳动关系。如果合同终止后员工仍然在工作,单位也就默认的。该工作即处于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双方有劳动关系的状态。劳动部1996年《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