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为何层出不穷
防止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点,安全监管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却依然层出不穷。究竟原因何在?有专家指出,尽管这与当前很多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法不依,违法违章操作有紧密的关系,但还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目前我国在建筑施工行业存在着施工安全事故监理无力承担的责任缺失问题。一个典型的案例是,2000年10月25日江苏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因房原模板支架失衡而造成整体坍塌,并造成一死一重伤和数十人轻伤的重大事故,代理项目总监被处有期徒刑五年。但事实上,目前我国在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上,对从事建设监理工作者职责规范上存在诸多欠缺。
1.缺乏行使安全管理的授权。现行很多业主与民用建筑监理合同的签订,多数均无安全管理方面的业主授权与委托,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监理工作的范围多数局限在对质量的监督上,充其量够得上业主期望达到的监工标准,尚未能达到行使管理的程度。而安全管理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实力、管理和规章制度等内部诸多事项。业主自然清楚监理所真正能够拥有的权限和效绩是有限的,不予授权和委托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2.缺乏行使安全管理的渠道。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基数莫过于人、机、料、法以及工作环境,而实际操作的人为因素是目前事故不断的最大根源。监理能管得住施工企业的管理层,但管不住具体操作者。因为施工企业本身处在管理层与基层的断档,延续管理渠道不畅,甚至有些企业在施工现场连专业技术人员都没有,管理人员又不懂行,使施工处在随心所欲的白行掌握之中,担当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理人员寸步都不敢离岗,而且无偿担当着施工员的职责,但毕竟是监理人数有限,已无力去履行真正的管理。谈何安全管理呢?
3.缺乏行使安全管理的实力。当前监理有限的服务报酬,尚不能满足企业的资产积累和发展基金的储备,更无法购置安全方面的设备与器械。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和责任的承受是需要统济作保障的。目前很多地方还没有安全管理取费标准。比如上海市政工程监理规定其取费为建安费的0.1%作为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的监理酬金,事实上这不能真正起到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而仪器只能表明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是作为监理工作质量效绩的考核内容的一部分,是一种极其廉价的有偿服务,是完全不能满足搞好安全管理的真实所需的。
完着现有监管职责体系建立有双预防监理机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所必须遵守的方针,除了强I调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外,当务之急仍然是加强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机制的完善,尽可能地采用先进的机械化、自动化施工工艺和企业白有的安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使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从根本上认识到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责的迫切感和重要性,进而落实到具体的防护措施的投入、安全生产体系的建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实行工程保险和现场人员保险等措施。
同时,作为建设单位、建设监理企业和工程设计者,都将面临着如何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和运作机制,科学有效地界定清楚所应担当的职责,分清行业的工作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既不能盲目地顺从,也不能无序地自行其事,更不能漠不关心地袖手旁观,而是都应该为我国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尽心尽力服务。理论依据的是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的是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执行的是相关的项目合同条款而展开的监督管理。这与国际通行惯例尚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我国监理工作者根据我国现行实际去不断地补充和扬弃,在良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进入项目管理,同时也需要监理界的工作者不断学习、共同选取,为创建监理行业新效绩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诚然,遏制任何事故的发生关键在于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也不例外。事故发生后严肃处理固然重要,但在施工前做好监查、防患于未然乃是最根本之举。建设管理部门必须在防字上做工作,要千方百计消除安全隐患。对一些危险度较高的施工场所,要采取边查边改,跟踪检查的方法,及时杜绝任何不安全因素。对新开工的工程,要进行全面排查;对续建工程,随机检查一半以上的项目。检查过程中,要紧抓工程安全薄弱环节逐一进行整治。特别是对起重设备拆装、模板和脚手架搭设、土方开挖、高坠和物体打击事故预防以及城市燃气、公共交通、游乐设施等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治理。各地安监、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紧密配合,联动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自查周报制度,定期将施工安全情况上报上一级单位,上报的材料都必须要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如此层层把关才可能大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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