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怎么解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0:36:05 265 人看过

一、商品房预约合同怎么解除

由于商品房限购等原因,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买卖协议等本约合同前,通常会与购房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等预约合同。实践中,开发商不存在违约情形下,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在签订本约合同前,单方要求解除购房关系的,该如何处理呢

通常,如购房人已经履行了预约合同约定的前期交款等义务,并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就本约合同内容(包括预约合同中未能涉及的具体房屋位置、面积、房价款、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诚信谈判,而双方确实无法就相关内容达成一致的(购房人须就此承担举证责任,可通过电话录音、往来书信等举证),则购房人可与开发商解除预约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人仅仅是基于自身原因,未与开发商签订本约合同的,则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预约合同违约的损失赔偿及责任承担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纠纷发生后,法院首先要审核合同是否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要件。对于一些条款简单,对于房屋交付时间、购房款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均缺失的房屋买卖预约合同,一般认定为预约合同。双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

对于此类情况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承担方式:

法律实务中,法院一般会首先结合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定金的,将结合民法典之规定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对于约定了定金之外的款项支付条款的,如果属于

买方违约的,合同约定不退还合同款项的,法院一般会按照违约金条款规则处理。即,此种情况下买方可以主张调低违约金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0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有预售证的商品房能解除购房合同吗?
    律师解答:可以。签了预售合同的房子是可以退的,不过要具体根据退房的原因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和约相关内容的,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4-04-29
    51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二、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不少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想解除合同,但是很难与开发商协商一致。那么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如果出现了下列的任意情形,购房者就可以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一)房屋交付时,房屋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双方所约定的一定比例,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误差不超过3%,但是实际误差达到5%;(二)开发商未征得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三)开发商逾期交房后超过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四)交房条件约定为开发商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而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证;(五)房屋主体结
    2023-02-18
    11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以下情形可以解除购买房屋合同: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一、购房合同签订了还可以取消的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主要情形: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2.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买受人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3.开发商迟延交房。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交付。4.商品房质量问题。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5.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指商
    2023-02-18
    442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按揭纠纷解除合同的认定
    房地产价值巨大,不应轻易解除合同,使购房者能够转嫁市场风险。同时合同解除后,亦可能使经合法登记的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按揭银行的利益遭受损失。考虑到其标的物价值大,影响大,涉及当事人复杂,各方利益重叠,标的物又成抵押标的,对于涉及按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轻易解除。但也有人认为,应参照香港法律,存在按揭合同的购房合同不经银行同意不得解除,这在外资银行中是一种普遍看法。笔者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英美法中,按揭是转让所有权的担保,在未清偿完债务前,与所有权有关的一切不动产权益都属银行,发生诉讼时银行是以房地产所有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未经银行同意当然不能解除合同,使所有权发生转移。而我国的按揭实质上是抵押担保,开发商享有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在预售登记后购房人享有房屋的期待所有权,这两种权利共同指向的标的物同为按揭合同中的抵押标的物,开发商、购房人同意将该标的物抵押给按揭银行,同意按揭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共同作
    2023-03-20
    99人看过
  • 贵州省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诉诸于协商解决纷争。各方当事人秉持着友好互谅的态度,通过深入探讨达成共识以便解决争议。该方式可以使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够促进合作关系的和谐发展。调解作为另一种解决途径。若当事人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这种方式既能保证公正性,又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仲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决方式。当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时,便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对争议进行裁决。《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024-04-25
    23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后还款责任归谁
    在合同解除之后,对于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需要依据特定情形进行客观而细致的分析。具体而言,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合法地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由于其行为合法,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其次,如果是因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则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依照法定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再次,若是遭遇无法预料且不能避免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发的合同解除,那么依据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给合同履行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度来确定违约方应尽的法律责任;最后,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类型的法律责任。在合同解除之后,尚未完全履行的部分将被终止履行;而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则需根据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合同的性质特征,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同时也有权向造成损失的一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当合同因违约而解除时,解除权人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若当
    2024-04-30
    32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因按揭不过解约
    按揭贷款申请不通过的,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不是购房者原因不能通过的,开发商要退还首付款。购房者应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并根据按揭申请不通过的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根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
    2024-04-21
    444人看过
  • 严审解除商品房合同
    商品房交易市场不稳定,房地产纠纷案件数量相应迅猛攀升,成为目前增幅最快的案件类型之一。2008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房地产民事案件118564件,同比上升11.93%。2009年1—6月份,全国法院受理房地产民事案件67294件,同比上升10.58%。在案件数量大增的同时,疑难复杂案件显著增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依法认定黑合同无效[背景]近段时间以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大幅上升。指导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应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准确把握认定黑白合同的标准,对背离中标合同的价款、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的黑合同,依法认定无效,以制裁违法、违规行为。对当事人双方达成的没有背离中标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条款,依法认定
    2023-06-09
    109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的特征概述
    本文介绍了预约合同应具备的特征,包括属于承诺合同、具有未来事项预先规划、标的为将来订立本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有效的预约应当具有约束力以及内容具有确定性等。这些特征强调了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对于预约尤其重要和明显。预约合同应具备以下特征:首先,预约合同属于承诺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第六、预约合同的内容应具有确定性。 【 特 征 2 】 预 约 是 谈 判 期 间 对 未 来 事 项 的 预 先 规 划 , 对 于 房 地 产 行 业 尤 为 突 出 。预约在房地产行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特征2,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尤其对于房
    2023-09-09
    92人看过
  •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在房屋预售过程中,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先前签订的合约规定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作为购房者有权提出变更原合同条款或解除该原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如果购房者坚持要求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法院将予以支持。对于开发商通过广告宣传或者其他手段故意夸大事实、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房的行为,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开发商应负有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9
    38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解读【商品房认购书等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认定】
    第五条【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认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条是关于如何认定名为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实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署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包括位置、面积、单价等);签署正式契约的时限约定等。如前条解析所述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的性质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商品房认购书应当在开发商已办妥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开发项目已定型,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间内签订。《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3-06-10
    17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后退款周期是多久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在接受商品后七日内要求商家办理退货手续的权利,而若在这之后,商品在法定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形,消费者有权直接要求商店给予相应的更换或者维修服务;否则,如果商品未满足法定解除合同的条款,消费者仍可向商家提出此项请求,以使其能够承担起更换、修理等相应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024-05-13
    396人看过
  • 违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正常情况下已经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是不能随意解除的,但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如果已经办理了备案登记,还需要到房管局取消备案登记。一、食堂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实践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2023-06-20
    350人看过
  • 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以下情形可以解除购买房屋合同: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023-07-03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解除了,定金怎么处理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4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解除后,定金如何处理,要看是因为哪一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商品房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什么是商品房预约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约合同?“对未来订立一定内容契约之约定,称之为契约。”《墨西哥民法典》规定:人们可以用合同方式承担于将来订立一个合同的义务,缔结合同的允诺或者其他预备协议,可以是单方的或双方的。《秘鲁民法典》规定:通过将订立合同的协议,当事人使自己承担在将来订立一个确定性合同的义务。一般认为,预约合同包括意向书、允诺书、认购书、购买不动产的定金收据、原则协议、谅解备忘录、协议要点、谈判纪要等。“
    • 商品房预查封房屋如何解除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7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为买房人与卖房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赋予给当事人或加在当事人身上,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而非合同当事人不能诉请强制执行合同
    • 怎么解除房屋预约成交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1
      第一种方法:协商解除 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共同协商。例如:双方都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第二种方法:约定解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
    • 商品房预售按揭贷款开发商可否解除预售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