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什么条件可以剥夺股东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7 13:25:18 70 人看过

一、什么条件可以剥夺股东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的权利是基于其对公司出资而形成的,如果股东不履行出资的义务,或者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股东权利就有可能被剥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股东资格是如何认定的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实质性证据不具有形式化证据的特征和证明功能,只是证明某个主体有出资行为,而实际出资并不当然取得股东资格,故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如实际出资者与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不一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应坚持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记载为准确认股东资格。

(2)在对内关系,即股东资格的争议发生于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或股份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也就是不存在第三人时,工商登记只具有对外公示的功能和证权的效力,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的原则处理,因为公司章程为社团的自治性宪章,而股东名册只是经公司章程确认的股东资格的一种记载,是由公司章程派生而来的。

(3)在对外关系上,工商登记是对抗第三人最主要的证据。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须共同签署公司章程并经工商登记,在设立登记中记载有股东名称或姓名的人可以对抗公司、其他股东和第三人而主张其具有股东资格。同样,善意第三人完全可以仅以工商登记来认定出资人或受让人的股东资格,而不考虑其他形式条件或实质条件。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从而保护交易的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剥夺探视权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是否可以剥夺探视权探视权不可以被剥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探视权是无子女监护权的当事人之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剥夺有探视权的一方行使探视权利。探望权的行使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因此,如果探望权的行使与子女最佳利益相悖,则应中止探望权或限制探望权的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与监护权、抚养权的关系我国没有亲权的法律制度,民法典中对监护权有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是监护人,离婚后不享有抚养权方不享有直接的监护权,因此探望权不是监护权。探望权与抚
    2024-01-30
    110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股东可以转让股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律师补充: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
    2023-05-06
    223人看过
  • 如何剥夺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的权利
    有朋友问,公司章程剥夺股东权利怎么办?那么,我们需要理解《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有人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可以单独规定股东资格继承问题,公司章程的效力高于法律的违约规定,这是股东自治在上市活动中的体现。因此,公司章程完全可以基于契约自由的考虑来限制股东继承人的权利,该条款是完全合法的。上述观点是基于对《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误读和对股东基本权利认识的缺失。根据行使股权的不同利益,股东的权利可分为自利权和共益权,自利权和共益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法》第四条规定的股东基本权利,包括属于自利权的资产收益权和属于共同受益权的重大决策参与权,股东表决权是股东参与重大决策的手段。从自利权与共同利益权的内在关系来看,股
    2023-05-02
    438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剥夺犯罪人什么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024-04-30
    346人看过
  • 什么是剥夺劳动权利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权利,“劳动义务”的对称。一般指由劳动法所规定的,由劳动法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会等)依法享有的一种行为的选择自由。它既可以由劳动者所享有,也可以由工会、雇主协会等集体来享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包括多种类型,其中一种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还有一种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大多表现为有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擅自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剥夺劳动者的岗位让其回家无限期“休假”,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一般都能归入这两类争议之中。因此用人单位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
    2023-03-24
    235人看过
  • 公司章程剥夺股东权章程条款无效
    股东触犯刑律就要剥夺其股东资格吗?近日,江苏省南京中院对一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南京A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上述章程条款无效。A公司是一家国企改制企业。2006年5月30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经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作出了修改章程的决议。修正案第29条第一款的内容为: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让其股份:(一)参加改制的股东,五年内离开公司或实际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退休除外);(二)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侵占公司财产或公司企业人员商业受贿犯罪的;(三)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被司法机关判决认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四)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决议认为应当转让股份的。拥有A公司9%股份的职工李树林、洪卫栋、汤益民对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投了反对票,之后,向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要求确认修改章程的决议内容部分
    2023-06-05
    200人看过
  • 不惜剥夺哪些权利是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终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为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法律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相关法律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
    2023-07-06
    368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形下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什么叫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一些犯罪分子附加或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原因有三点:1,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例如出版权,如果罪犯以前有著作,他的生命虽然被剥夺,但他们的亲属还有可能代其行使出版权。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就可以避免他们的亲属代行这种权利的情况。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继承,转让。除由人民法院判决减刑或撤销附加刑,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申请免除。也不能申
    2023-06-25
    446人看过
  • 民事权利能力可以被剥夺吗
    民事权利能力不可以被剥夺。民事主体从出生和成立开始享有民事权利,直到死亡和解散为止,民事主体一定享有民事权利。民事主体行使民事行为需要依据我国民法典。我国规定民事主体只有在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一、民事权利能力可以被剥夺吗民事权利能力,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其中既包括民事权利又有民事义务。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不可分离,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转让或者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所以,国家不可以依法剥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剥夺的是民事主体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二、民事权利能力怎么来由法律直
    2023-06-21
    268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是怎么剥夺的?
    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昭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外罚如里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2024-04-27
    370人看过
  •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一般犯罪要剥夺哪些政治权利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要剥夺哪些政治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两种执行方式: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
    2023-02-20
    201人看过
  • 股东权不得任意剥夺或限制
    触犯刑律的就要转让股权?南京中级法院:这样的章程条款无效判决书认为:未经股东同意,股东权不得以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任意剥夺或限制,这应当是股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股东触犯刑律就要剥夺其股东资格吗?近日,江苏省南京中院对一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南京江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公司)上述章程条款无效。江海公司是一家国企改制企业。2006年5月30日,江海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经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作出了修改章程的决议。修正案第29条第一款的内容为: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让其股份:(一)参加改制的股东,五年内离开公司或实际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退休除外);(二)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侵占公司财产或公司企业人员商业受贿犯罪的;(三)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被司法机关判决认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四)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决议认为应当转让股份的。拥有江海公司9%
    2023-06-09
    417人看过
  • 法人是否有权剥夺股东身份?
    可以的。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可以将其开除。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必须是法人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无论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都存在并非公司股东的可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并非公司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百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
    2023-07-05
    291人看过
  • 股东判刑后还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吗,股东权利包括什么
    一、股东判刑后还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吗股东判刑后,如果股东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的,可权行使股东权利。股东权利是基本对公司履行出资责任后取得的权利,不因股东判刑而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
    2023-04-19
    3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申请专利可以无条件剥夺他人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何申请专利】申请专利后剥夺他人专利申请权吗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由新颖性的定义可以得出,如果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在先
    • 什么行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什么行为可以附加剥夺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1
      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毒品、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应当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 剥夺罪犯的哪些权利可以独立适用剥夺刑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1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罪犯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
    • 公司可以剥夺股东资格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6
      公司不能剥夺股东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实质性剥夺了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指的是什么罪犯,被剥夺的是那些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4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