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债权受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8:22:59 363 人看过

1、债权必须具有合法性

以民间借贷为例,出借人出借资金给借款人时,如果明知借款人用于赌博、吸毒、贩毒等非法目的,那他的债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债权的合法性,是法律正当性的体现。

2、债权必须具有真实性

债权必须真实而非虚假,这是显而易见的。虚假债权,是双方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3、债权必须具有完整性

所谓债权完整性,是指债权必须有具体、完整的债权凭证。如民间借贷,应该有借据或协议,同时应该有支付凭证。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一些当事人倾向于现金支付,致使债权债务关系真伪难辨,对于大额的现金支付,法院在难以查明的情形下,就会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定,不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所以,这就要求人们在放债的时候,尤其大额放债,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债权人也有注意义务

债权人放纵债权的风险,必然得不到法律保护。如夫妻个人名义巨额举债,出借人在不能确信举债一方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自然应该审慎放债,否则就可能仅仅构成个人债务,难以被司法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怠于行使这些注意义务,将债权置于一种不安全境地,要求法律和法院事后补漏与救济,违背了市场法则,权利有可能难以得到保护。

二、哪些情形下债权无效?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下可以做无罪辩护?
    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3、被告犯罪行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4、办案机关程序违法。一、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2023-03-10
    98人看过
  •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下能否
    失去继承权的情况如下: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5、以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迫使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
    2023-08-18
    430人看过
  • 破产情况下,哪些债权人会受到影响?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破产债权人具备的条件破产债权人具备的条件如下:1、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2、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3、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
    2023-07-03
    21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属于留置权
    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成立留置权的前提条件。留置权成立的牵连关联,体现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产生。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届履行期。留置权行使需要以下条件: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此期限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法定期限。未约定的,具体期限由债权人决定,但亦不能低于法定期限。通知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未为此项通知,不得实行其留置权。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且未提供其他担保。一、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的区别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
    2023-02-09
    41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业主权益会受侵害,怎么救济?
    业主的投诉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手段,业主投诉的对象是十分广泛的,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以及与物业有关的其他主体,如配套项目服务提供商或者供应商等。业主可能会在4个方面受到侵害:1.物业管理服务方面;2.相邻关系方面;3.行使物业管理权方面;4.房地产质量方面。针对以上侵害情形,业主可以去相对应的部门去进行投诉。(一)业主投诉的种类业主权益内容很广泛,在司法实践中,业主权益也经常受到侵害。被侵害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因为小区业主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物业管理的原因。本文就业主权益的侵害和处理办法做相应分析。1、针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的投诉。针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投诉主要是指业主针对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承担物业管理义务的专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本类投诉的内容都是物业管理活动或者与物业管理活动有关的活动。2、针对相邻关系进行
    2023-06-28
    31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债务免除能撤销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不可以撤销。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即无论债权人因为什么原因免除债权,都不影响最后债务消灭的效力。一、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1、免除是无因行为。2、免除为无偿行为。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6、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7、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表达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债务免除的特点有哪些?债务免除的性质:债务免除是一种契约,且属于一种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有:1、债务免除是一种无偿行为;2、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债务人时生效;3、债务免除无需理由;4、债务免除不限定
    2023-08-01
    21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债权人可向法院主张优先受偿权
    1、人民法院分配财产时,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六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一、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
    2023-06-27
    210人看过
  • 债权人债权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债权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相关法条中,例如:债权人有向债务人请求还款的权利,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债权人的权利受损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
    2023-06-13
    67人看过
  •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受到法律保护?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包括违反法律和法规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超过部分被视为无效,共有房屋的无效,房屋转租的无效情形等。如果租赁合同存在上述问题,承租人和次承租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违反法律和法规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2.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那么超过部分将被视为无效。3、共有房屋的无效: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所订立租赁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将被认定无效。4、房屋转租的无效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将房屋转租,出租人有权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 核 心 内 容 】 共 有 房 屋 出 租 需 要 注 意 哪 些 事 项 ?房屋出租是许多人获得收入的一种方式,但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问题。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1. 合同签订:确保与租户签订的合
    2023-09-02
    12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退房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呢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一、商品房退房条件:哪些情况可以无条件退房1、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2、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人变更,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3、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4、很多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二、开发商违约购
    2023-06-19
    23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非法拘禁不受起诉?
    非法拘禁不能起诉的情形如下:1、情节明显轻微的,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3、特赦免除刑罚的;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怎样的情形才算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追诉标准,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有司法解释之外,一般公民的追诉标准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实践中可以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追诉标准。由于刑法就此犯罪的描述太过笼统(实际上我国法律大部分具有此特征),具有弹性(相对于刚性),立法上就出现了不确定性(人的影响因子占比过重),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公安立案侦查以及各地法院审理判决有较大差异,法得不到统一实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
    2023-07-05
    10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一、保留追诉权后还可以再起诉吗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法,可能被判处刑罚却因责任人的原因没有接受处罚,这时国家保留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权利。这个权利有期限的限制,即超过责任人可能受到的刑罚处罚的刑期时,追诉权灭失。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
    2023-06-25
    8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
    2023-06-13
    45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网络个人信息不被法律保护
    一、哪些情形下网络个人信息不被法律保护1、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2、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3、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4、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5、非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6、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二、哪些情形下网络个人信息被法律保护《规定》第12条在利用司法手段保护个人信息方面作出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4-14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下保全在先债权才有优先受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4
      1、保全在先的债权不一定会优先受偿,如果债权没有设立担保,则保全在先的债权会优先受偿,当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即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
    • 保全受偿的债权人有哪些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
      对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一般不能是法人;4,主张优先受偿权;3,债权人是否可以通过参与分配制度实现自己的债权,被执行人一般只能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
    • 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都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保护哪些情况下不受保护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02
      1、借款时,如果知道对方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向对方借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对方不偿还就不能通过诉讼途径保护。2、对于约定偿还期限的借书,偿还期限到期后3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借款人在借款到期3年后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即未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况,对方提起诉讼时效答辩就失去胜诉权。
    • 担保公司可否受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3
      1、担保公司可以受让债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人可以作为债权的受让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