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八百五十八条
【技术开发合同风险负担及通知义务】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八百五十九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一、租赁合同可以做公证吗
公证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啊,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但提醒你注意一点的是,很多地方有规定,租赁房屋的合同需要送相关部门(房地部门)备案。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二、加工承揽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吗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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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可否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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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委托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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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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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委托工程技术开发合同要注意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0签委托技术开发合同应注意:技术开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特别注意开发项目失败时的判断标准;当事人的主要义务均为法定义务;在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应注意取得和保留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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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技术咨询合同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0(一)签订技术咨询合同,要坚持协商平等、互利原则,要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技术咨询合同内容要明确规定受托方必须对技术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技术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论证。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进行决策,所造成的损失,除另有所约外,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三)技术咨询合同文字表达要准确、严密,语言要简洁、规范。技术咨询合同签订后要进行法律公证,以保证合同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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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是否需要登记?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22技术委托开发合同需要登记。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认定技术开发合同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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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方与委托方的区别?委托开发方的义务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第三章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七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十八条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三)按照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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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发的技术开发合同成果归哪一方管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1、委托开发的技术开发合同成果归研究开发人,但是委托人可以实施该专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五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百六十条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