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股东同意程序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14:39 257 人看过

法院可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不反对或者不愿意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合同视为有效。但是,如果超过半数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或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各股东其他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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