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4:42:08 123 人看过

耕地保护是国家生态建设和农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包括严格控制耕地转非、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和制定耕地质量措施。这些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耕地保护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和农业发展战略,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为了实现耕地保护的目标,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占用、买卖耕地。其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最后,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

除此之外,国家还制定了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贫瘠化等,以保障耕地的生态和质量。同时,国家鼓励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提高耕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综上所述,耕地保护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和农业发展战略,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及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耕地保护是国家生态建设和农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依据法律规定,国家采取了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还制定了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等,以提高耕地的综合利用效益。这些措施的实施不可替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耕地保护相关文章
  • 哺乳期劳动保护义务主要有哪些内容?
    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其他。一、哺乳期被辞退要如何赔偿哺乳期被辞退按照工作年限双倍赔偿,因为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哺乳期女职工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的材料包括工劳动仲裁申请书、相关的证据、身份证明等。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
    2023-03-20
    119人看过
  • 贩毒指定辩护词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贩毒指定辩护词的内容主要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贩毒的量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
    2023-06-03
    78人看过
  • 乡镇耕地有哪些保护制度
    一、确保行政区域内达到预定目标1、稳定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面积不减少。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房、建窑、采矿;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3、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各建设单位占用耕地,必须依法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执行县下达的年度计划,积极支持土地开发整理及复垦项目的实施,并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纠纷调解;严禁在耕地范围内倒土、倒废料;农民个人建房占用耕地由镇政府统一掌控,不突破县下达的计划指标,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山、荒坡地、废弃地,不
    2023-06-18
    404人看过
  •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发纠纷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而引发纠纷,不愿意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发的纠纷,不愿意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途径有哪些(1)行政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司法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
    2023-08-07
    258人看过
  • 什么是监护权?监护权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监护权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1)住居所指定权。(2)交还请求权。(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4)抚养义务。(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二、财产监护权。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一、可以放弃监护权吗监护权不可以放弃。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权除非因死亡、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监护权的产生是基于亲权和父母子女关系,无论是否离婚,父母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并应当承担起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二、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
    2023-06-28
    495人看过
  • 耕地地力保护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范围如何划分?1、耕地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公顷左右,人均耕地0.26公顷。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2、机动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以后可能进行的调整而预先留出的土地。但在延长土地承包期的过程中,一些地方为了增加乡、村集体收入,随意扩大“机动地”的比例,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对预留“机动地”必须严格控制。3、土地二轮延包土地二轮延包,就是在上次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在承包期满时,土地承包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原承包地继续承包使用,承包期限一般为三十年。在二轮延包期内,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023-04-15
    481人看过
  • 员工权益保护内容有哪些内容
    1、民主权益有保障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做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必须尊重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相信职工群众自己做主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好他们追求自身利益和幸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成为工会事业发展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探索推广适合各类非公企业实际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劳动权益有保障劳动权益是职工权益中最直接、最具体、最被重视的权益。要深化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通过办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认真学习《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等法律法规。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情况的企业,精心给予指导,扩大覆盖面,努力做到工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签订四个同步。基层工会对所在用人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的,基层工会应当及
    2023-03-23
    453人看过
  • 地名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用行政区划名称(以下简称地名)做商标注册,在使用和保护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认识上的分歧和处理上的障碍,处理不当,就会给商标注册人权益造成损害,企业遭受损失。一、地名共用与商标权专用的矛盾是认定侵权与否的难点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共有、共用特点,不属于任何团体或个人专用。因此《商标法》规定了限制条件,这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的立法宗旨。以往注册的地名商标具有合法性,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两者之间冲突和矛盾就成为工商行政执法机关认定侵权与否的难点,如果犹豫不决或处理失当都会给商标注册人造成损失。处理地名是否与地名商标冲突的关键是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放在首位,看地名使用人是否将地名作为商品或服务识别性标志突出使用。《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核准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国家工商总局于2001年10月作出答复,认定上述行为构成侵权。此后,林林总总突出使用“通-化”地名,将其
    2023-05-05
    292人看过
  • 国家对耕地保护有哪些措施
    国家对耕地保护的措施有哪些?律师解答:1、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3、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4、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已闲置、荒芜的耕地采取严厉的措施;鼓励合理地开发未利用土地;鼓励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使土地遭到破坏的,应当进行复垦,优先用于农业。6、鼓励公民珍
    2023-06-15
    279人看过
  • 房地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兔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9.违约责任和异议处理。10.订立保险合同的日期。
    2022-04-22
    334人看过
  • 2024征地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016年已经结束了,2017年国家的许多政策也都做了相应的调整,为了跟上国家的步伐,不少省市对自己的征地补偿办法也做了相应的变动,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由每个省市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来制定的,那么2017征地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
    2024-01-28
    277人看过
  •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内容主要有那些?
    《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包括:一.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类似于普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二.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甚至有权禁止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具体地说,扩大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的,由
    2023-04-23
    106人看过
  • 主刑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5种主刑。主刑的种类主要有:1、管制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同犯罪的长期斗争中证明,管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较轻,应当判刑,而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放在群众中监督改造,可以少捕人,减轻国家负担。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短期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需要短期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把管制与有期徒刑从刑期上衔接起来,从而给人民法院处理那些罪行较轻、需要关押,但又不宜剥夺较长时间人身自由的犯罪分子,提供了适当的刑种。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罚
    2023-02-26
    260人看过
  • 耕地保护补贴包括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耕地保护补贴包括哪些目前,耕地保护补贴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两大类。1.粮食直补是直接针对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的补贴,旨在提高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农资综合直补则是针对农民购买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帮助农民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种类除了耕地保护补贴外,国家还设立了多种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以支持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收入增长。这些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两大类:综合性收入补贴政策和生产性专项补贴政策。1.综合性收入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旨在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2.生产性专项补贴政策则包括良种补贴政策、最低收购价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农民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增加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农业补贴政策的申请和发放农业补贴政策的申请和发放流程一般是由农民向
    2024-07-11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耕地保护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问题。... 更多>

    #耕地保护
    相关咨询
    •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 有哪些保护耕地的政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
      1、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
    • 为什么要加强耕地保护?加强耕地保护有哪些措施?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因为人均不足且我国第少人多总量丰富但人均不足所以要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①耕地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人口多、耕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要进一步巩固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要求我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②能否保护好我国有限的耕地,既关系我国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关系着人民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安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是关系着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能否保持独立自主地位的大
    • 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20
      关于耕地的数量保护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关键性举措:第一,严格把控耕地转化为非耕地区域,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第二,国家坚决实施占用耕地补偿政策,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害;第三,坚持并推广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发展基础的稳定与可靠;最后,大力推动土地开发、复垦以及整理工作,以提升耕地利用效率。耕地质量保护,我们也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国家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耕地质量保护措施,例如:防止水土
    • 耕地保护违法行为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耕地保护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2)违反法律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毁坏种植条件的违法行为; (3)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的违法行为; (4)应将耕地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