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22:05 327 人看过

市政府令第7号

【发布日期】2001-06-13

【生效日期】2001-07-01

【失效日期】----------

《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业经2001年4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林树森

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房地产的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属,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房地产权登记,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房地产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房屋的所有权。

第四条广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建设、规划、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合法占用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登记。

第六条依法核准登记的农村房地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扣留、涂改和销毁房地产权证书。

第二章申请

第七条农村房地产权登记,应当由农村房地产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申请;共有的房地产,由各权利人共同申请。

第八条权利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

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权利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权利人应当以真实名称申请登记。权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现用名称;是自然人的,应当以身份证件载明的姓名申请登记。

已领取农村房地产权证书的权利人,其名称依法变更的,应当申请更名登记。

第十条权利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

(一)新建的农民公寓式房屋,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申请初始登记;

(二)新建的农民非公寓式房屋,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由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三)扩建、加建、改建的房屋,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由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

(四)经确认权属的房地产发生继承、赠与及其他合法转移的,权利人自有关合同签订之日或者有关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第十一条权利人居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申请期限为6个月;居住在国外的,申请期限为1年。

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登记的,在障碍消除5日后,顺延登记期限。

第十二条申请人申请农村房地产权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条件: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三)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农村房地产赠与、继承、转移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

(四)房地产测绘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齐申请人的申请登记文件之日,为受理申请日。

第十四条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超过规定的面积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房屋的,应当依照城市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处理后,允许保留使用的,方可申请农村房地产权登记。

第三章登记

第十五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程序办理农村房地产权登记:

(一)受理申请;

(二)地籍房产调查;

(三)权属审核;

(四)注册登记;

(五)核、换发房地产权证书;

(六)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办理农村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权属审核结果发布公告,公告期为1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核发农村房地产权证书。

第十七条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建设的房屋,核发集体土地的农村房地产权证;房屋共有的,核发集体土地的房地产权共有证。

第十八条农村房地产权证书灭失的,权利人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失并申请补发,经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报纸刊登灭失声明的30日内无异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补发。

第十九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确认权属:

(一)1986年12月31日以前,本村村民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房屋的,可以确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二)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本村村民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房屋,用地面积符合当时国家规定标准的,予以确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三)1990年4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本村村民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房屋,用地面积符合当时国家规定标准的,予以确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所建房屋具有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规划批准文件,予以确认房屋所有权;

(四)村民委员会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房屋的,予以确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但1990年4月1日之后建设房屋的,还应持有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规划批准文件,予以确认房屋所有权;

(五)1999年1月1日后,权利人按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提供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文件资料的,予以确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第二十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内对房地产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

(一)对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的,应自受理申请日起60日内核发农村房地产权证;

(二)对申请房地产权变更登记的,应自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核发农村房地产权证;

(三)对申请更名登记、补发农村房地产权证书的,应自受理申请日起15日内核发农村房地产权证。

对不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登记,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产权纠纷未解决的;

(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未经处理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

暂缓登记事由消失后,经申请人提交有效的书面证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核准登记。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撤销全部或者部份登记事项:

(一)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非法手段获准登记的;

(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因工作疏忽导致核准登记不当的。

撤销登记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利用非法手段获得房地产权核准登记的,除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核准登记外,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登记申请、不按期办理登记申请或者工作疏忽,核准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失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涉及房地产权登记的,依照《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第二十七条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市的农村房地产权登记,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房地相关文章
  • 最新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方法
    (一)申请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委托书。(二)受理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三)调查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查明房屋的客观现状的行为。审查内容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四)公告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以一定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时间一般为30天。(五)听证房屋登记机关因利害
    2023-03-18
    70人看过
  • 广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沟通流通渠道,加强房地产中介活动管理,根据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8)房建字第170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和穗府办(1986)23号《广州市房屋交易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管理,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负责。交易所依法对经纪人负责培训、考核,核发资格证书;对中介机构负责资质审定,并指导其业务;负责发布市场信息,提供法律、法规、经营咨询。交易所可开设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业务。第三条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从事房地产交易、租赁、调(互)换、转让活动充当中间媒介的单位或个人。第四条中介活动范围是指:在广州市范围内的房地产买卖、租赁、调(互)换和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房地产交易流通领域的中介活动,以及房屋修缮,接受委托代办房地产有关业务的服务工作。房地产经纪人,不得超越上述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活动。第五条
    2023-02-25
    300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构设
    引言在我国,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实行不同的产权登记制度。城市房屋可以依法进行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而农村房屋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大都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这一法律缺陷,使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在财产权利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影响了农村房屋财产权能的实现,不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加紧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建设。在这里,参照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法律制度,就农村房屋的法律界定及其特征、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内容作些尝试性探讨,以期建立和完善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一、农村房屋的法律界定及其特征?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是一种重要而普遍的财产形式。农村房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房屋所有人一般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房屋的依赖性。所有的房屋作为不动产,具
    2023-04-22
    175人看过
  • 湖州市区农村农民房屋抵押登记办法(试行)
    《湖州市区农村农民房屋抵押登记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一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一条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金融债权的实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浙委[20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市区农村范围内,农民因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而向农村信用社和开展农村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以其在农村的合法房屋设定抵押担保。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抵押是指农民(以下称抵押人)以其在农村的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农村信用社和开展农村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称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抵押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
    2023-06-10
    39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产权登记如何确认?
    农村村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面积超出了规定范围,处理方式会根据不同历史阶段而有所不同。针对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所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现在,如果宅基地面积没有扩大,就可以按照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农村村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面积超出了规定范围,处理方式会根据不同历史阶段而有所不同。针对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所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现在,如果宅基地面积没有扩大,就可以按照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农 村 宅 基 地 超 面 积 处 理 方 式 : 根 据 历 史 阶 段 不 同 而 有 所 不 同农村宅基地超面积处理方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所不同,但都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
    2023-09-01
    8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农村股权登记啥意思?
    法律规定农村股权登记的意思指的是所拥有的股权进行登记。在金融紧缩期和公司处于信任危机边缘时,购股权证给予投资者的一种补偿,鼓励投资者购买本公司的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是,可转换债券到期转换为普通股并不增加公司资本量,而认股权证被使用时,原有发行的公司债并未收回,因此可增加流入公司的资金。一、非报酬性购股权证是什么1、发放对象是所有符合规定雇佣条件的全日制职工;2、符合购股权证发放条件的每一位职工能够购买数量相等的股份或按其工资比倒取得购股权证;3、购股权证的行使期限合理;4、规定的认购价与市价间的差额不得大于允许向公众提供的折价最高不超过15%)。当上述4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时,该购股权证被认为是报酬性的,即认为公司向其职工提供了超过他们工资的劳动报酬。二、企业如何利用购股权证筹集资金1、建立健全股票交易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股票市场,提高股票市场的效率,避免公司管理层操纵股票价格,使股价能
    2023-06-27
    457人看过
  • 怎么样登记农村房产证
    农村房产证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内容有哪些?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一、农村房产证需要登记什么内容农村房产证登记和其他产权登记需要登记的内容基本一致,房屋产权登记内容包括权利人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内容、房屋的客观现状及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并附房屋及土地测绘图。权利人为单个自然人的,记载单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权利人为多个自然人的,同时记载多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记载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房屋所有的形式为共有的,应明确共有的范围。特别是公共空间及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予以界定。房屋的客观现状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等。二、农村房产登记要遵循的原则公民取得农村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屋他项权后,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无论房屋权属取得方式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都以房屋
    2023-05-03
    1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的登记必要性
    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凡此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2)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3)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一、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的登记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并建立健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1
    2023-02-25
    112人看过
  •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的定义是什么?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进行统一的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并且为所有人办法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能够让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更为明了,并且权利人还能拥有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更方便老百姓的生活,是项利民登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由自然资源局提供),以及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等);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以及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3、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的好处:1、能够明晰产权。通过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的权籍调查,能够确认权属来源,同时登记在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让农民拥有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利;2、处理遗留问题。农村里的房子产权一般会出现一些遗留问题
    2023-07-18
    192人看过
  • 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登记有无特殊规定?
    此前,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是不能登记的,现在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登记有无特殊规定?新《办法》统一了城乡房屋登记制度,该《办法》第一次将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纳入了房屋登记的范围。7月1日后,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农村村民住房不得转让给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才能进行房屋登记。
    2023-04-22
    374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登记的相关规定
    我国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具体归谁所有,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这两大问题都有相关法律进行了详细说明。一、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第一条规定:“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由以上法律条例可以得知,在科学、合理使用土地,遵守用途管制制度的前提下,我国现有农村土地使用权主
    2023-05-05
    381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办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1、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于村民自建三层(含三层)不要求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对于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则要求必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由于历史原因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在经过鉴定证明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方可予以办理。为避免给违法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城市居民建设的房屋办证,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则必须提供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进行登记的证明材料。涉及到房屋转让的,明确要求村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让房屋需经村民组织同意。为了使农民房屋进行抵押获取的资金真正用地农业生产建设、减少房屋处置数量,我们要求农民房屋抵押只能为本家庭成员担保,在处分抵押房屋时只能面向本集体组织成员。2、登记公告事项:鉴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多年来一直
    2023-02-23
    132人看过
  • 广州最新房地产登记程序时效为3天
    广州将推进全市房地产登记服务五统一。即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流程为房地产登记机构收件资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审核标准和操作平台的统一。实现五统一后广州市房地产登记办理时限将统一为3天。根据《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广州市房产登记规定如下:第九条房地产登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申请;(三)审核;(四)核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证书。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房地产登记由当事人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采取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证件、文件等非法手段骗取登记。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地产登记的,除本条第二款和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一)买卖;(二)交换;(三)赠与;(四)抵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受赠
    2023-06-05
    441人看过
  • 广州市登记结婚程序
    一、广州市登记结婚所需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一方或双方是广州市户籍居民。二、广州市登记结婚所需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三、广州市登记结婚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
    2023-03-03
    21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房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宅基地、房屋、院落、围墙、车棚、畜圈等。 农村房地是农村重要的不动产之一,对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农村房地可以用于居住、生产、经营等多种用途,同时也是农村土地资源... 更多>

    #农村房地
    相关咨询
    • 农村村民承包地确权登记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0
      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XX>第三人XX登记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申请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
    • 广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9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农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所辖八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使用集体土地的,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广州市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的主管机关 区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镇国土所负责实施本辖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管理 第四条农村居民建设住宅应符合区、镇(街道)、村建设
    • 涿州市农村宅基地登记表怎么填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下面为大家解答涿州市宅基地登记表: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
    • 农村房屋房产证怎么办,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可分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怎么办,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可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 1、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