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否享有法人主体的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0 16:15:13 353 人看过

一、分公司能否享有法人主体的权利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负债是否能被归为总公司责任范围

能。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以分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开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n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总公司能否直接主张分公司合同权利?
    一、总公司能否直接主张分公司合同权利?总公司可以直接主张分公司合同权利,分公司的合同是需要向总公司申请授权后才可以签订的,总公司具有决定权。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二、分公
    2024-02-01
    248人看过
  • 民法典未办产权证能否享有业主权利
    一、民法典未办产权证能否享有业主权利未办产权证不能享有业主权利,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业主,没有取得产权证就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业主,所以不能享有业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业主的权利有哪些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3、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2023-06-19
    77人看过
  • 子公司是否与总公司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
    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各种活动。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子公司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资质代办总公司可以吗?子公司资质不能用总公司的。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名称、董事会等,是独立的法人组织,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
    2023-07-05
    210人看过
  • 公司法人变更后,原公司法人还享有公司权利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原公司法人还享有公司权利么答案是否定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变更后的法人因为已经于曾担任的公司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其不再享有作为该公司法人所用的权利。二、相关知识:变更后的债务,原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相关规定,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一般以公司资产予以承担,不牵扯到股东的利益,除非股东财产和公司
    2023-04-10
    186人看过
  • 人格权是不是公司法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人格权不是公司法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因为法人并不是生物学上的人,只有自然人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一、小区门禁刷脸是否侵犯肖像权小区门禁刷脸不侵犯肖像权。因为小区门禁刷脸是经过本人同意,并且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适用本人的肖像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二、民法典规定给他人起外号侵犯人格权益吗给他人起外号侵犯人格权益。民事主体依法享有人格权,人格权又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三、民法典规定法人不享有人格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是不享有人格权的,只有自然人享有人格权,因此法人不能请
    2023-04-04
    25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还能享有原公司的分红权利吗
    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一、股东分红权的法律含义是什么?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的性质可从抽象意义与具体意义两个层面来探讨。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一
    2023-02-28
    424人看过
  • 股东在退股时是否有权分享公司的盈利?
    1、只有在股东大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定后,股东才享有取得股利的具体请求权。如果在甲转让股权前股东大会没有作出分配股利的决定,甲无权请求直接分配股利。在股权转让后,甲失去了股东身份,不再具有股东权益,也不具有请求召开股东会就股利进行分配的权利2、公司是否进行利润分配是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与公司法并不违背3、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甲能否分得股利就应以转让前,是否有股东大会对股利进行分配的决定为准4、如果有分配决议,就形成了公司对股东的债务,甲就有请求权5、如果股东已经退股了,那么就不具有分盈利的权利了,股东是否能够分得利润还要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分配利润,一般是将股份转移之后,会失去分盈利的权利。股东退股方式有哪些公司登记成立以后,股东是不可能退股的,想要“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2、将股
    2023-07-04
    226人看过
  • 分公司是否有民事主体资格,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一、分公司是否有民事主体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分公司因不具备独立财产而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二、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022-08-08
    400人看过
  • 承租人能否享有业主权益
    承租人能享有部分业主权利。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承租人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之一,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一、物业费应该由谁承担物业费应由业主承担。业主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承担缴纳,但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物业费应该谁承担物业费应由业主承担。业主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承担缴纳,但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例如: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2、
    2023-06-27
    233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任何分公司皆不具备企业法人之特性,相应地便无法独立展示其法律地位,亦不可独自负担起民事责任。在各类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主体的通常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三种类型。然而,正如上述所示,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由相关民事主体以特定的意思表示来设立、变更及结束各种民事法律关联的行为便被称为民事法律行为。值得强调的是,自然人自其诞生之日起直至生命消亡之时,皆拥有民事权利能力,按照相关规定,他们有权依法享受民事权利并须承受相应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024-05-20
    236人看过
  • 市场主体依法是否享有经营自主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认为侵犯了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能起诉吗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这就是说,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权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1988年4月13日通过的全民
    2023-06-01
    312人看过
  • 说明人员主体是否享有撤销权
    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但如果合同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的主观故意,且其订立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以外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遭受实际损失的,该第三方也具有撤销权。一、无效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该条款内容违反可以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强制性规定;2、违背公序良俗;3、合同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4、意思表示不真实;5、恶意串通,利用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的特征,具体如下: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
    2023-04-03
    314人看过
  • 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什么权利,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哪些
    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等权利,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个人,个人信息处理者和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一、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什么权利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和报酬请求权。个人信息权,是指个人信息本人依法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哪些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1.个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能够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信息,都是
    2023-07-19
    228人看过
  • 公司法人权利的分析
    公司法人的权利有:1、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3、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法人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具体都有哪些1、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有:(1)查阅、建议和质询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2)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
    2023-07-05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和个人能否同时享有专利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2
      1.可以同时申报,但申报有权属划分的前提,避免以后专利使用争议。 2.专利所有人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个人和个人、企事业和企事业、个人和企事业联合申请,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 3.《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 民事主体能否滥用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30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界限,行使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为滥用民事权利。民法一方面鼓励权利主体正当地行使权利,另一方面为权利的行使划定了明确的界限,即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可构成
    • 对股权转让时公司的利润分配能否享有请求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股东转让股权后不能就转让前的公司利润享有分配请求权。 分配公司利润属于股东的权利。转让股权后,自己就不再拥有股权,没有股权也就不再是公司股东了,所以一般不应再享有利润分红。
    • 工人能否享受租房业主的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9
      租户可以享有部分业主的权利。承租人是合法占用房屋的使用者。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的规定,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
    • 住宅权利中,业主能否享有一定的权利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30
      房屋所有人享有业主权利。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