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序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5:45:13 52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80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

目录

前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总则

4、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损伤参与度

附录B(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附录C(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程度的表述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法医学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锦、王葆元、王岩、成映泽、焦晋岩、张宏斌、王旭、包丽茹、安雪梅、陈誉、闫荣、张建伟、杜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躯体伤残者和精神障碍者,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评定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因人为伤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残、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

国家和其他行业已有规定的,执行其相关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l

躯体残疾者thedisabledd etobodyinj ry

因各种伤害因素造成人体组织器官不可恢复的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的人。

2.2

精神障碍者thementallydisordered

因各种伤害因素造成人的大脑功能失调或结构改变,导致感知、情感、思维、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受损的人。

2.3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ofdailyliving(ADL)

人体日常生活必须反复进行的、基本的、具有共同性身体动作的能力。包括:进食,床上活动,穿衣,修饰,洗澡,大、小便及行走等。

2.4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bilitiesoftakingcareofoneself

人体在正常思维支配下,为满足基本生理、生活需要,必须反复进行的一系列身体动作或活动的能力。包括:进食、更衣、修饰、整理个人卫生、使用日常生活工具、自主外出行走等。

2.5

躯体移动能力abilitiesofbodymoving

人体自主在床上移动,上、下床,室内或室外行走,上、下楼梯等能力。

2.6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丧失lossofADL

躯体残疾者因各种损害因素导致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部分或全部永久性丧失。

2.7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lossofabilitiesfortakingcareofoneself

精神障碍者因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智力等出现异常,部分或全部丧失料理自己日常生活能力。

2.8

护理依赖dependenceonbeingn rsed

躯体残疾者和精神障碍者需经他人护理、帮助以维系日常生活。

2.9

护理依赖程度dependencelevelsofbeingn rsed

躯体残疾者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帮助的程度。

2.10

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helpwithto chforthedisabledbyinj ry

躯体残疾者需要他人给予抱、抬、搬、背等帮助。

2.11

治疗终结medicaltreatment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固定。

3总则

3.1评定原则

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伤害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损害及并发症和后遗症导致日常生活能力或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为依据,综合评定。

3.2评定要求

3.2.1对被评定人应进行客观、全面、详细的查体,必要时应做相应的辅助检查。

3.2.2除被评定人主诉及主诉及其近亲属的陈述外,被鉴定人还应有客观临床体征,并与辅助检查、病历记载相符合。

3.2.3被评定人原有疾病或残疾需要护理依赖的,必要时确定本次损伤因素的参与度。见附录A。

3.2.4被评定人同时有躯体残疾和精神障碍的,应分别评定,按护理依赖程度较重的定级。3.3评定时机

3.3.1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治疗终结后进行。

3.3.2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精神障碍至少经过一年以上治疗后进行。

3.4评定等级及比例

3.4.1护理依赖程度等级

护理依赖程度等级

a)完全护理依赖;

b)大部分护理依赖;

c)部分护理依赖。

3.4.2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参见附录B。

3.5护理依赖程度表述

护理依赖程度表述,参见附录C。

3、6评定人条件

由取得主检法医师、精神专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3.7列举数字

列举的数字以上或以下均包括本数。

4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4.1.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

4.1.1.1进食

拿取食物,放人口中,咀嚼,咽下。

4.1.1.2床上活动

床上活动包括:

a)翻身;

b)平移;

c)起坐。

4.1.1.3穿衣

穿衣包括:

a)穿脱上身衣服;

b)穿脱下身衣服。

4.1.1.4修饰

修饰包括:

a)洗(擦)脸;

b)刷牙;

c)梳头;

d)剃须。

以上4项指使用放在身边的洗漱用具。

4.1.1.5洗澡

进人浴室,完成洗澡。

4.1.1.6床椅转移

从床上移动到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动到床上。

4.1.1.7行走

行走包括:

a)平地行走;

b)上楼梯;

c)下楼梯。

4.1.1.8小便始末

到规定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尿。

4.1.1.9大便始末

到规定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便。

4.1.1.10用厕

用厕包括:

a)蹲(坐)起;

b)拭净;

c)冲洗(倒掉);'

d)整理衣裤。

4.1,2评定分值

躯体残疾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10项评定分值见表1。

表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00分)

项目评定分值

进食

10分能自主完成

5分经常依靠他人帮助把食物拿取到面前或身边才能完成

0分完全依靠他人拿取食物和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或需他人喂食

床上活动

10分能自主完成4.1.1.2的a)、b)、c)

5分需要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或只能完成4.1.1,2中的1项或2项,其余需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2的a)、b)、c)

穿衣

10分能自主完成4.1.1.3的a)、b)

5分只能完成在4.1.1.3的a)或b)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3的a)和b)

修饰

5分能自主完成4.1.1.4的a)、b)、c)、d)

0分主要或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4在的a)、b)、c)、d)

洗澡

5分能自主完成

0分主要或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床椅转移

15分能自主完成

10分借助残疾辅助器具或其他用具才能完成

5分长期需依靠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行走

15分能自主完成4.1,1.7的a)、b)、c)

10分借助残疾辅助器具或其他用具才能完成4.1.1.7的a)、b)、c)

5分借助残疾辅助器具只能完成4.1.1.7的a),其余需依靠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7的a)、b)、c〉

小便始末

10分能自主完成

5分长期需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去规定的地方完成小便过程

0分长期在床上小便或长期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并依靠他人帮助清理小便

大便始末

10分能自主完成

5分长期需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去规定的地方完成大便过程

0分长期在床上大便或长期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并依靠他人帮助清理大便

用厕

10分能自主完成4.1.1.10的a)、b)、c)、d)

5分只能完成4.1.1.10的a)、b)、c)、d)中的3项以下,其余需依靠他人接触身体帮助或借助其他设施、辅助用具才能完成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帮助才能完成4.1.1,10的a)、b)、c)、d)

注1:看护,是指为了防止躯体残疾者在进行床椅转移,行走,上、下楼梯,大、小便等日常生活活动时出现摔倒、跌下等危险,而需他人经常照看。

注2:扶助,是指躯体残疾者在进行日常生活活动时,需他人在旁边实施搀扶、护持等帮助,以防止躯体残疾者出现行走不稳、摔倒、跌下等危险。

上述二种情况,躯体残疾者日常生活活动主要是靠自身的能力完成。

4.1.3计算

4.1.3.1根据躯体残疾者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的情况,客观确定每项分值。

4.1.3.2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值。

4.2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2.1护理依赖

4.2.1.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00分。

4.2.1.2总分值在61分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为不需要护理依赖。

4.2.1.3总分值在60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

4.2.2护理依赖程度

4.2.2.1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4.2.2.2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4.2.2.3总分值在2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5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5.1.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

5.1.1.1进食

进食是指:

a)按时;

b)定量;

c)在规定地点完成进食。

以上3项无须他人提醒、引领、督促、控制或喂食,无厌食、拒食、绝食、暴饮暴食、不知饥饱等行为。

5.1.1.2修饰

修饰包括:

a)梳头;

b)洗脸;

c)刷牙;

d)剃须。

以上4项不需他人帮助打水、准备洗漱用具等。

5.1.1.3更衣

更衣是指:

a)穿脱衣服;

b)定时更换衣服;

c)按季节、天气、温度变化适时增减衣服。

5.1.1.4理发、洗澡、剪指甲

理发、洗澡、剪指甲是指:

a)去理发店理发;

b)去洗浴处洗澡;

c)自己或要求他人帮助剪指甲。

5.1.1.5整理个人卫生

整理个人卫生包括:

a)整理自己的床铺

b)打扫室内卫生

c)清洗衣物;

d)女性能自理经期卫生,使用更换卫生巾、清洗内裤等。

5.1.1.6小便始末

小便始末是指:

a)到规定地方;

b)解系裤带,完成小便过程;

c)清理小便。

5.1.1.7大便始末

大便始末是指:

a)到规定地方;

b)解系裤带,完成大便过程;

c)清理大便。

5.1.1.8外出行走

外出行走是指:

a)自主外出;

b)通常能独自找回出发处;

c)需要他人陪同。

5.1.1.9睡眠

睡眠是指:

a)按正常人的作息时间、规律睡眠;

b)不能按正常人的作息时间、规律睡眠,如昼夜颠倒、白天思睡、夜间不宁、晚上不睡、早晨不起等;

c)睡眠需要他人监护、帮助。

5.1.1.10服药

服药是指:?

a)保管药物;

b)定时服药;

c)定量服药。

5.1.1.11使用日常生活用具

使用日常生活用具是指:

a)使用炉灶;

b)使用日用电器;

c)使用自来水。

5.1.1.12乘车

乘车是指:

a)能乘坐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出租车等;

b)需要他人陪同;

c)不能乘坐交通工具。

5.1.2评定分值

精神障碍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12项评定分值见表2。-

项目评分分值

进食

10分能自主完成5.1.1.1的a)、b)、c)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引领、督促、控制才能完成5.1.1.1的a)、b)、c)中的1项或2项

0分完全靠他人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1.1.1的a)、b)、c)或需他人喂食

修饰

10分能保持外貌整洁。自主完成5.1.1.2的a)、b)、c)、d)中2项以上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1.1.2的a)、b)、c)、d)中1项以上

0分完全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2的a)、b)和(或)c)、d)

更衣

10分衣着得体。能自主完成5.1.1.3的a)、b)、c)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1.1.3的a)、b)、c)

0分完全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3的a)、b)、c)

理发洗澡剪指甲

10分能自主完成5.1.1.4的a)、b)、c)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帮助才能完成5.1.1.4的a)、b)、c)中1项以上

0分从不主动理发、洗澡、剪指甲,完全需他人强制、帮助才能完成5.1.1.4的a)、b)、c)

整理个人卫生

10分能自主完成5.1.1.5的a)、b)、c),女性能自主完成5.1.1.5的d)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指导才能完成5.1.1.5的a)、b)、c)中的一项以上,女性在他人提醒、指导下才能完成5.1.1.5的d)

0分完全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5的a)、b)、c),女性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5的d)

小便始末

10分能自主完成5.1.1.6的a)、b)、c)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才能完成5.1.1.6的a),5.1.1.6的b)、c)基本能自主完成

0分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6的a)、b)、c)

大便始末

10分能自主完成5.1.1.7的a)、b)、c)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才能完成5.1.1.7的a),5.1.1.7的b)、c)基本能自主完成

0分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7的a)、b)、c)

外出行走

10分能自主完成5.1.1.8的a)、b)

5分完成5.1.1.8的a)、b)经常需要5.1.1.8的c),否则就有走失的危险;或从不外出

0分完成5.1.1.8的a)、b)必需5.1.1.8的c),否则就会丢失

睡眠

10分能自主完成5.1.1.9的a)或偶有异常睡眠但不需要5.1.1.9的c)

5分有5.1.1.9的b)所列举异常睡眠表现1种以上,经常需要5.1.1.9的c)

0分有5.1.1.9的b)所列举异常睡眠表现1种以上,长期需要5.1.1.9的c)

服药

10分不需要服药,或需要服药,但能遵照医嘱自主完成5.1.1.10的a)、b)、c)

5分需要服药,能自主完成5.1.1.10的a),但5.1.1.10的b)、c)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0分需要服药,均需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10的a)、b)、c)

使用日常生活用具

10分能自主安全使用5.1.1.11的a)、b)、c)

5分经常需他人指导、监护才能使用5.1.1.11的a)、b)、c)中1项以上

0分从不使用5.1.1.11的a)、b)、c)或使用5.1.1.11的a)、b)、c)经常发生危险

乘车

10分能自主完成5.1.1.12的a)

5分需要5.1.1.12的b)才能完成5.1.1.12的a)

0分5.1.1.12的c)或在有5.1.1.12的b)的情况下也难完成5.1.1.12的a)

5.1.3计算

5.1.3.1根据精神障碍者完成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的情况,客观确定每项分值,

5.1.3.2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值。

5.2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2.1护理依赖

5.2.1.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20分。

5.2.1.2总分值在81分以上,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为不需要护理依赖。

5.2.1.3总分值在80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

5.2.2护理依赖程度

5.2.2.1总分值在80分~6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5.2.2.2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5.2.2.3总分值在4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5.3精神障碍者存在安全问题时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3.1适用于精神障碍者有造成自身、他人和公众安全危险的情况。

5.3.2安全问题是指可能发生:

a)自杀;

b)自伤;

c)打人;

d)毁物;

e)出走丢失;

f)其他可造成自身、他人和公众安全危险的情况。

5.3.3精神障碍者经常有上述安全问题项目中1项以上,经治疗无明显改善,且时间持续一年以上为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

附录A(规范性附录)损伤参与度

A.1损伤参与度

指损害因素对护理依赖后果作用的大小。

A.2损伤参与度的表示及划分比例

A.2.1损伤参与度采用百分比表示,分为:100%,75%,50%,25%,0五种。

A.2.2完全由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其原有疾病或残疾与所需护理依赖后果无因果关系的,损伤参与度为100%。

A.2.3主要由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其原有疾病或残疾对所需护理依赖后果只起到加重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75%。

A.2.4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其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护理依赖后果,且作用相当,难分主次的,损伤参与度为50%。

A.2.5主要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对所需护理依赖后果只起到加重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为25%。

A.2.6完全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所需护理依赖后果无明确因果关系的,损伤参与度为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是指各护理依赖程度等级所需护理费用的比例,分以下三等:

a)完全护理依赖100%;

b)大部分护理依赖80%;-ˉ

c)部分护理依赖5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护理依赖程度的表述

C.1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的,直接书写所需护理依赖的程度。如李某某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张某某需要大部护理依赖;赵某某需要部分护理依赖。

C.2护理依赖后果是由于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的,必要时在所需护理依赖程度之后,加上损害因素所占损伤参与度的百分比。如李某某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损伤参与度为50%。表示该被评定人所需大部分护理依赖,其50%是由于损害因素造成的。

C.3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于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的,损伤参与度为0,必要时说明损害因素与护理依赖无因果关系。

参考文献

[1]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2]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一、伤残鉴定程序

(一)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二)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三)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四)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五)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六)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七)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八)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九)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人身损害用的是《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交通事故用的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事故用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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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构成伤残不经过鉴定,误工期为医院病假证明、护理期与营养期为住院期间;如果构成伤残,在鉴定伤残级别是会同时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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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人身损害伤残评估标准
    伤残等级4.1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头面部损伤致:a)双侧眼球缺失;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4.1.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不全,心功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1.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1.7肢体损伤致: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b)二肢缺失(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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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癫痫分级与护理依赖程度
    1、如何根据《职业病工伤伤残鉴定》的规定对癫痫进行分级,癫痫可分为:(1)轻度癫痫只能通过系统用药控制;(2)经过两年的系统用药后,不同类型的中度癫痫患者平均每月发作一次或更少,表现为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有自动症或精神症状(相当于精神运动性发作),而失神发作和其他类型癫痫平均每周发作一次或更少(3)经过两年的系统药物治疗,各种类型的重度癫痫患者,包括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有自动症或精神症状(相当于大发作,精神运动性癫痫),失神性癫痫和其他类型的癫痫,平均每周超过一次。如何确定继发于工伤或职业病的癫痫根据《工伤和职业病致残鉴定》附录A,只有有确切的工伤或职业病病史,才能诊断为工伤或职业病继发癫痫,医生或其他目击者描述或证明癫痫的临床表现,脑电图显示异常第二,如何根据《工伤伤残鉴定》的规定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分级,护理依赖过程分为三个层次:(1)完全护理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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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人身损害鉴定规范:分析与评估
    2022年最新人身损害鉴定标准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重伤指的是使人的肢体残废、毁坏人的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它的器官功能或者是其它对于人身的健康有重大的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以及重伤二级。轻微伤指的是各种致伤的因素导致的原发性的损伤,造成了组织器官的结构轻微损害或者是轻微功能的障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标准伤势医治结束后,可以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或和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时间鉴定,具体几级伤残或和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时间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使人肢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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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护理费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关于护理费数额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
    20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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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解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评定。2总则2.1目的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2.2鉴定原则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2.3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职称以上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workingtimelossofpersonalinjryvictims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3.2临床治疗clinicaltreatment指在医院、诊所进行的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疗。4头部损伤4.1头皮血肿4.1.1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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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依赖鉴定的法律程序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一、什么是医疗依赖医疗依赖指伤、病致残后,在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治疗者。诸如外伤后糖尿病不能脱离胰岛素,外伤后癫痫不能脱离抗痫剂等,是评残标准分级的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但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基础上的一些特殊的残疾情况导致的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生活质量的,不属于医疗依赖,如心理治疗、康复活动等。对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伤残,为维持或恢复组织、器官生理功能需要继续治疗形成的护理、药物或其他医疗依赖的,对于医疗依赖的期限及费用标准,应当由鉴定机构通过鉴定和评估确定。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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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误工期最高评定多长时间
    一、人身损害误工期最高评定多长时间人身损害误工期最高评定时间为定残日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获得哪些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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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程序及诉讼时效
    一、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程序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的程序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二、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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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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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8
      因各种损害造成大脑功能失调或结构改变,导致感知、情感、思维、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紊乱或者异常,社会功能受损。 2.3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ofdailyliVing;ADL 人在躯体健康的情况下,日常生活必需反复进行的、基本的、共性的活动能力。包括:进食、床上活动、穿衣、修饰、洗澡、床椅转移、行走、大小便、用厕等能力。 2.4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bilityoftaking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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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1、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伤害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损害及并发症和后遗症导致日常生活能力或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为依据,综合评定。被评定人原有疾病或残疾需要护理依赖的,必要时确定本次损伤因素的参与度。被评定人同时有躯体残疾和精神障碍的,应分别评定,按护理依赖程度较重的定级。 2、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治疗终结后进行。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精神障碍至少经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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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