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有权对电话进行监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1:25:06 124 人看过

法院无权监听电话。法院依法享有独立的审判权,监控公民的电话,这是一种刑事侦查措施,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经审批后,方可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情节恶劣的,法院应当把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此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监控被执行人家属的电话。

取保候审手机会被监听吗

取保候审期间电话是否被监听,这取决于办案机关是否需要,不能一概而论。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情节恶劣的,法院应当把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此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监控被执行人家属的电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除了监听电话还有什么侦查手段
    一、技术侦查手段技术侦查手段是指在侦办各类犯罪案件中,为获取有关犯罪案件的各种情报、信息、资料等,由专业人员通过专门程序所依法秘密采用的专有技术、方法、手段和措施。此外,技侦手段也可以理解为技术侦察手段,就是军事技术侦察手段。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被害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辨认8、通缉二、刑事技侦手段运用技侦手段发现和揭露犯罪,是世界各国侦查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普遍做法,尤其是对付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走私、制毒贩毒、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恐怖组织等犯罪,技侦手段同一般侦查手段相比,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成为侦查机关克敌制胜的法宝。三、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
    2023-04-16
    264人看过
  • 缓刑期间是否可以接听电话?
    缓刑期间是可以打电话的,只要遵守以下规定就可以了: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因此在缓刑期间是可以打电话的,在通信方面,法律是没有禁止的。缓刑期间可以卖房过户吗可以。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所以缓刑期间并没有限制其自由,犯罪嫌疑人就有权进行种民事活动,所以可以卖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023-07-01
    302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有权对罪犯进行缓刑?
    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检察院量刑书没有建议缓刑,法院认为适应于缓刑也会判缓刑的,如果检察院认为裁量刑期与刑罚方式不当可以行使审判监督权,但属于下一个法律程序了。持械聚众斗殴罪能判缓刑吗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2、根据犯罪分子的
    2023-07-03
    418人看过
  • 法院对婚姻无效判决是否有权进行复审
    法院作出的婚姻无效的判决具有溯及力,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无效判决书有效的根据是什么?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一情形不再作为婚姻无
    2023-07-03
    401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进行监听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进行监听吗?有可能会进行监听,羁押场所因保障看守和会见工作安全的需要,可以在会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监听设备。不过,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在羁押场所内进行,会见不被监听、不被录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定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
    2023-04-28
    360人看过
  • 检察机关是否有权对民事执行程序进行法律监督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里的审判活动应从广义上理解,它不仅包括法院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而且还包括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行为。虽然从性质上说,人民法院的诉讼行为与非诉讼行为是有区别的,二者在实行的方式上也不同,但是它们都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活动,都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审判权不仅包括纠纷解决权,还包括调查权、执行权等一系列与纠纷解决这个主体性权力相关联的权力,这些权力不能离开纠纷解决权而独立存在,纠纷解决权也难以离开这些关联性权力而单独存在。无论是主体性权力还是关联性权力,都属于法院依法产生的审判权能。只要是法院的审判权能,它都会对当事人以及社会上的其他相关人产生实际的影响,因而都要公正地行使。民事诉讼法之所以要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其目的就在于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地行使各种形式的审判权能。这是一项贯彻始终的基
    2023-06-06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法院有权监听电话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9
      法院无权监听电话。法院依法享有独立的审判权,监控公民的电话,这是一种刑事侦查措施,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经审批后,方可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情节恶劣的,法院应当把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此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监控被执行人家属的电话。
    • 检察院打进监听电话会有什么后果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5
      检察院只有在已经立案并且进入侦查阶段的时候会监听嫌疑人的电话,且一般在侦查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才能采取特殊侦查手段的。 根据《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监视居住会有人监听电话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6条的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监控通信是不分对象的,所以家人的电话也在监听范围内。
    • 监视居住会监听电话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8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企业员工是否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报、电话、电话、电话、传真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5
      一般情况下,企业员工有权对个人信件、电子邮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话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革新,使得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不过应注意的是,民法的侵权行为,必须具有故意、过失等主观因素。但企业监视电子邮件,或其他可能侵害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