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注意事项及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09:34:15 329 人看过

一、财产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

财产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

1.坚持客观标准。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确定,不能采用刑事责任的确定方法。

2.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侵权人既要对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进行赔偿,也要对在正常情况下实际上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3.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具有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

应列举的证据如下: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

8.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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