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执行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20:12:07 471 人看过

执行终结就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不可能执行,因而终结执行程序。执行终结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什么情形下会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的情形如下:申请执行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被申请人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二、裁定终结执行可否追加被执行人

如果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就不能再申请执行了。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了。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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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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