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会导致管制出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03:30:21 85 人看过

控制是给罪犯一定的自由,不予拘留,实行社区矫正的惩罚方式。控制一般适用情况如下:

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适用管制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犯罪性质不是很严重,社会危害小。

人身危险较小。

控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只适用于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控制就很难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根据刑法规定,控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员。

犯人被判管制了还会拘役

被判管制后不会被拘役,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管制影响不是很大。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但如果是国家行政机构工作人员,那么其职务自然撤销,若原单位接收,可以安排其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若不接收,则办理开除手续。

判处管制会留有案底,如果只是单纯的拘留则不会留有案底,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一般出现哪种情况属于工伤
    一、一般哪种情况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
    2023-04-07
    401人看过
  • 抗辩权的行使会导致合同出现什么情况
    抗辩权的行使的实体法上的效果。(1)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后,如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可视为自动债权而为抵销,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如甲向乙购买房屋1套,价金100万元,乙对甲有100万元的欠款,当乙向甲主张房屋价款时,甲提出同时履行抗辩,如乙未作异议,则双方的100万元债权可自动抵销。但此种情况有一例外,即当一方给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时,如乙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而乙主张双方款项抵销时,乙的100万元债权附有抗辩权,此时不得抵销。如权威法典《德国民法典》第390条明确规定:对向其提出抗辩的债权,不得抵销。但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仍然属自然债务,可供用于抵销。当然如双方有约定不得抵销,自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2)在一方主张同时履行抗辩,而对方末作回应的情况下,这段期间内所发生的为维持合同能够得以履行的合理费用由对方负担。如甲要求乙给付货款,乙要求甲将船上货物交给其同时付款,甲拒绝,
    2023-06-14
    273人看过
  • 哪些情形的出现会导致要约失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一)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二)要约被依法撤销;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4-05
    363人看过
  • 哪些情形的出现会导致要约失效
    一、哪些情形的出现会导致要约失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1、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被依法撤销;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法律
    2023-04-14
    18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会被判管制
    一、哪些情况下会被判管制(一)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二)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二、什么是管制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
    2023-05-03
    89人看过
  • 酒醉与酗酒:哪种情况会导致健康问题?
    酒精浓度要求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人体酒精度经测试为大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之间为饮酒驾驶;80mg/ml以上为醉酒驾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区别是什么饮酒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区别:1、血液酒精含量不同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2、处罚力度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
    2023-07-07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格式合同里出现哪些情况会导致约定无法实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1
      格式合同里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这些条款的,向对方可以主张排除该条款作为合同内容。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 出现什么情况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8
      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有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金融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由于受让方的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受让方应当依法赔偿转让方的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 现在哪些情况会导致盗窃罪加刑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5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3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 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50万元不足2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
    • 协商通常会出现哪两种情况?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 几种情况导致协议无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3
      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如下: 1、协议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协议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3、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协议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