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06:55 97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1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我国2013年正式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该规定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需要提交申请书,此即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如何书写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位于**市**区**路**号**幢***室,面积***平米,房产证号:**)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合计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按**%年计算,暂从****年**月**日暂计算至***年**月**日直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作为借款人以涉案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即贷款人,抵押借款合计**万元,利息为年**%,期限到****年**月**日。逾期不依约归还,按贷款本金的**%支付收取违约金。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息、利息、违约金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上述协议签订后,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申请人**依约支付了案涉**万元的借款。但该笔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及时清偿该借款的本息。

综上,申请人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被告在合同签订后,未及时根据合同约定清偿申请人**的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以及支付申请人实现的债权费用等法律责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涉案抵押房屋位于******的前提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请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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