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7:13:00 223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一、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劳动者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费用

1、工伤医疗期工资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2、伤残津贴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七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4、安家补助费

六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与视同工伤,其待遇标准基本一致,只是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不系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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