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吉林省就业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就业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省就业质量,推进就业工作实现两个转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2011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质量年活动。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这一旗帜,努力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就业工作实现两个转变(就业导向由灵活型、数量型就业向稳定型、素质型就业转变;就业重点由扶持就业向鼓励创业转变),以提素质、促创业、优环境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就业质量。
通过开展就业质量年活动,使全省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人员不断增加,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具体任务是全年组织各类培训80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城乡新增创业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20%。
二、时间、内容
活动时间从2011年2月28日至12月31日,内容包括:
(一)提素质,着重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坚持以提素质、促就业为导向,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一个模式。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培训目标,探索建立需求—培训—鉴定—就业—提升一体化工作模式。二是实施五个特色培训项目。具体包括万名汽车维修工培训项目、万名家庭服务员培训项目、大学生技能培训项目、贫困生进技校项目和部队士兵培训项目。三是推进三个专项工程。充分利用省政府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政策,会同地方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基础建设工程;着眼产业升级和新型工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千名首席技师工程;立足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大力推进鉴定所站质量建设工程。四是完善两个机制。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完善以技工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工作运行机制;适当调整就业资金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完善职业培训资金保障机制。
(二)促创业,重点推进大学生青年创业促就业。推进创业是实现富民目标的重要措施,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努力增加参与的部门和项目,扩大影响;二是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各试点城市强化五大体系建设,组织做好考核评估工作;三是继续实施创业培训促就业工程,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建设,完善后续服务,努力提高创业培训合格率和创业成功率;四是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启动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再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区,努力使全省总量达到50个,形成大学生创业园集群;五是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制定创业公共体系发展规划和创业服务标准并逐步推进,加强创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社会化服务;六是在全省逐步推广吉林市创业市场经验,引导各地建设创业市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创业。
(三)优环境,不断完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改善和优化就业环境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任务,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住贯彻新一轮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利契机,推动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工作,严格界定享受政策人员范围;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行动,重点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全覆盖行动和小企业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改善用工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按照国家关于五统一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四是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将就业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解决好工作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就业质量年活动,省厅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提高素质组、促进创业组和优化环境组三个工作组,分别由省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就业质量年活动,是贯彻国家及省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全省就业质量,推进就业工作实现两个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就业质量年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处(科)和单位的配合。各地一定要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真抓实干,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好就业质量年活动。
(三)扩大宣传,认真总结。各地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省厅将采取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以适当形式交流各地涌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1.吉林省就业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
2.吉林省就业质量年重点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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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重新印发《吉林省供热行业服务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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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厅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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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社会保障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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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吉林省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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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重点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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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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