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上代位权与代位求偿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
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
(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
代位求偿权仅产生于保险合同,而代位权则无此限制。
(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和第三人负有责任为条件,代位权的行使则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危害债权人利益为条件。
二、代位权的性质
1、代位权是形成权。该观点又分为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代位权并不是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也不是对于当事人财产的支配权,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即代位权是仅依债权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权利,而不必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另一种意见认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但此种变更乃基于债务人权利的作用,与固有的形成权不同,故属于广义的形成权。
2、代位权属于广义的代理权。该观点认为,代位权以行使他人的权利为内容,故在性质上不属于债权,而属于广义的代理权。
3、代位权是请求权。该观点认为,尽管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法律赋予了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追索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它体现的仍然是债权的法律效力。《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按此规定,债权人可直接请求次债务人向其履行清偿义务,该规定实际上已肯定了代位权的请求权(债权)性质。
4、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债权权能。该观点认为,债权的内容不完全限于请求权,法律在请求权之外专门规定了特殊的债权权能,其中包括债的保全权能,这种权能是债权人所固有的,一旦债权人享有债权就应当享有代位权。此观点与第三种观点基本相同,即认为代位权本质上属于债权。
-
什么是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与代位追偿的区别是什么
130人看过
-
物上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具体有哪些区别?
121人看过
-
物上代位权与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和定义
352人看过
-
代为清偿请求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
397人看过
-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区别,代位权可以多次代位吗
30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代位追偿权与代位求偿权区别有哪些
143人看过
-
如何理解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与代位追偿的区别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4什么是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与代位追偿的区别是什么 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款金之后,依法拥有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物上的权利。 物上代位权是一种所有权的代位。与代位求偿权不同,保险人一旦取得物上代位权,就拥有了该受损标的的所有权。处理该受损标的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保险人所有,保险人只能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标的的部分权
-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具体规定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7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是:物上代位权属于保全,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物上代位权行使的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物上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法律其他规定。
-
代位权与甲与乙的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这个时候,甲还是甲。代位权不同,是债法或者保险法的内容,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乙还是乙,代位权人依然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以最大的区别就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名义,直接行使此权利,这个时候,甲就是乙,就是在特定事由发生后,一方取得另一方的权利代理权是民事主体的内容,是一个人在取得代理权限(方式为委托与法定)后
-
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是同一权利吗,的代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2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
-
孙女的代位继承权与未成年的代位继承权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1未成年孙女的代位继承权不能剥夺,但孙女的代位继承有前提条件,即父亲先于祖父母死亡的,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份额。